建立考核机制推动乡镇环保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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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农村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阵地。当前,我国许多乡镇成立了环保所,但有不少地方由于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不到位等原因,环保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为例。2017年,东坡区实现了全区乡镇环保所全覆盖 ,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基础。但实践中,仍存在乡镇环保机构独立性不强、环保人员业务能力不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在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及机构改革中,要把乡镇环保机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推动落实落地。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乡镇环保机构建设。

一是配强乡镇环保机构人员。这是乡镇环保机构建设的基本条件。有条件的乡镇,都应成立环保机构,隶属区县环保部门,并落实人员编制。根据乡镇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地域面积,可配备3名~5名环保人员。要切实解决乡镇环保机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问题,其工资、补贴、工作经费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在编制范围内,招录一些大学本科及以上环保专业人员,为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提高乡镇环保人员业务能力。当前,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出现,提高乡镇环保人员业务能力迫在眉睫。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务必采取多种举措,不断提高乡镇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乡镇环保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学深弄懂环境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业务知识。区县环保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对乡镇环保人员的业务指导。要针对当地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培训。另外,要建立完善长效学习机制,让乡镇环保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能够与生态环保形势相匹配。

三是努力建设乡镇生态环保铁军。通过工作会、专题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乡镇环保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其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深化对建设美丽中国的认识。乡镇环保人员要热爱生态环保工作,忠诚于生态环保事业,切实做到履职尽责。要建立健全乡镇环保人员考核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对不能履行环保职责的工作人员,按组织程序调离。要通过各方面举措,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乡镇生态环保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