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阻挠环保执法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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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近日,安徽省大气督查组在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徽州大道站检查时,遇工作人员阻挠执法人员进入工地执法的情况。此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大气督查暗访时,该施工站点也曾发生过阻扰驱赶执法人员,抢夺拍摄设备的情况,性质十分恶劣。

在督查组人员数次出示执法证的情况下,仍然拒绝督查人员进入工地,阻挠执法。图片来源:安徽环保

我们不禁要问:在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实行三年多来,还有什么人或什么企业敢如此胆大妄为?如此明目张胆地阻挠环保执法?令人不解的是,企业反复阻挠环保执法到底为哪般?

有人猜测,阻挠环保执法,是看门人员不懂法。因为拿人家的工资,就得忠于“职守”,因为他的职责就是看好门,闲杂人等不得入内。也许,不让环保执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企业故意在掩盖什么,不想让或不能让环保执法人员看到。事实证明也是如此。

经数次交涉后,当环保执法人员进入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徽州大道站施工现场后,发现该工地扬尘管理措施极不到位,土方、物料未全覆盖,场区部分道路尘土较多,洒水不及时,扬尘较大,车辆冲洗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 600米长施工区污染严重。经查,该施工企业严重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安徽省大气督查组随即将检查情况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汇报,并向合肥市大气办进行反馈。合肥市大气办立即通报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要求公司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徽州大道站立即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行整改,对项目部和监理部进行通报批评。合肥市轨道公司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对阻挠环保执法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清退。

事到如今,似乎应告一段落。但是,笔者认为,此事不应就此结束,因为它给我们很多启示。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不论任何人,都不能以不懂法而阻挠环保执法。二是,笔者认为不是看门的人员不懂法,而是企业故意违法,应该依法予以严惩。

近年来社会上多次发生企业拒绝、阻碍环保现场执法的问题,已引起生态环境部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发生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拒绝、阻碍环保现场执法早有明确规定,发生阻挠环保执法现象时,可利用这些法律武器依法严惩。总之,执法不到位,就是在放纵违法。

笔者建议, 要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必须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对阻挠环保执法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一定要追责到位。要依法加大对非法阻挠执法的涉事人员和企业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建议环保部门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合作,加大涉环境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让阻挠环保执法的违法顽疾暴露在阳光之下,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