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召开中美排污许可研讨会,讨论深入至垃圾焚烧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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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至10日,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北京主办了“中美排污许可研讨会”,邀请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瑞博能源智库(RAP)、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地方环保部门等专家代表出席。

   

研讨会现场

自2015年,中美环境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中美双方联合交流机制不断得到完善和深化,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展开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三年来,中美双方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研讨会,开展了合作培训,双方的交流内容也从顶层设计逐步深入到了具体的制度实施安排。形成的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对中国排污许可制度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已经被实践检验过的很多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被借鉴和采纳。因此,双方也会努力致力于合作的持续和深化,形成长期的交流、沟通、学习机制,为中美双方排污许可制度的不断完善贡献力量。

在中国的固定污染源基础制度改革刚刚拉开帷幕的2016年,当中美双方官员和专家开始交流排污许可证问题的时候,更多是从立法精神和制度框架等方面讨论美国的经验,大家一起探讨基于中国的法制基础和制度现状,如何设计符合国情的改革路径,话题相对“宏观”。后来,大家又从可行技术、典型案例等不同角度开展了研讨,逐渐深入到制度建设的细节。

   

美方专家举例讲解证后监管细节

这一次的研讨会,中美双方的专家已经深入到具体的石化、垃圾焚烧等行业领域来细致地探讨许可证编写及审查要点、VOC的管理方法、无组织排放的量化方法等等,还有证后监管以及如何处罚的细节,各地环保部门从事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同志结合着自身工作的实际也与美方专家展开了热烈的探讨。

   

各地方环保系统参会人员聚精会神地听美国专家发言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在研讨会上介绍说,2018年春,中国召开了一次重要的“两会”,将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将原本分散的水环境管理包括地下水、海洋等相关的环境保护职能集中划归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的改革而言,是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形势下,中美双方有机会在更多的领域内建立合作。中国的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步入了实操阶段,2018年是检验制度设计完善与否的起始之年,在这个阶段加强国际合作非常及时和必要。

这次研讨会的议题紧扣着改革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按排污许可证排污、依排污许可证执法、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提出好的对策建议;在排污许可大数据应用研究、支持精准施策、提高管理效能方面提出了好的参考;也在弥补以往固定源环境管理短板如无组织排放、非正常排放和区域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可借鉴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