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检法环四部门共商联手惩污

  • 重庆市公检法环四部门共商联手惩污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国内新闻

1.jpg

5月4日,重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召开座谈会,共商建立衔接机制、强化联动司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环保局局长辛世杰、副局长黄红,市高法院副院长王中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勇,以及市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市环保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相继通报近年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自2011年12月市高法院在万州区、渝北区法院试点设立环保审判庭以来,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工作进入了快速推进期。特别是市高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三级法院纵向“全覆盖”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所辖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审查起诉、市公安局专门组建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为健全我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供了机遇。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系列决策部署,凝心聚力,联合推动,系列衔接机制陆续出台。

市环保局积极推动全市环保系统深化联动司法工作,区县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也普遍建立了日常联络、案件移送、专案会商、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技术协助、联合培训等衔接机制,“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已经建立。

同时,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规范案件移送和监督程序,对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等措施。以此,扎实推进环境保护联动司法工作,始终保持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辛世杰表示,非常感谢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大力支持和辛勤付出,市环保局将继续与司法部门一道,继续在“协同共治”生态司法保护格局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健全“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队伍素质提升和专项能力建设,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