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建议加大对绿色金融试验城市金融容忍度研究 应尽快公布第二、第三批绿色金融国家级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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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20日发布的《中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2017》(下称《报告》)建议,加大对绿色金融试验城市的金融容忍度研究。绿色产业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弱小的、不完整的、信用逻辑不清晰的,如果套用既有的规则制度,绿色产业就会发展缓慢。因此,在对绿色金融的容忍度方面,要进行慎重研究。

《报告》指出,国务院公布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及各地公布试验区试点城市以来,央行等部门指导地方绿色金融实践,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态势。但绿色金融创新,要加大对地方的指导,要加大对共性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和指导。同时要鼓励更多城市加入绿色金融事业,建议国家或者尽快公布第二、第三批绿色金融国家级示范区,或者鼓励地方政府自行建设自己的绿色金融示范县,示范项目。 

《报告》建议各个城市绿色金融工作从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在政府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的财政支持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使用财政资金,对绿色金融项目进行银行信贷贴息,是值得探索的;二是建立对绿色产业信贷风险的保证和补偿机制,这种机制类似于贷款保险,可以提升金融机构对于项目风险的“容忍度”;三是在绿色金融主体、金融市场创新上下功夫,如绿色能源交易产品、电力交易所、核心交易电力期货等;四是在金融监管创新上下功夫。对于绿色金融试验城市,在绿色金融监管体系上仍有完善空间。如对在本地营业的金融机构进行绿色金融考评制度,奖励先进,惩罚落后;还可以建立指数体系,对各地政府的绿色金融水平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