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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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此,陕西省高度重视,迅即行动,全力配合做好此次执法检查的各项保障工作。日前,陕西省政府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部署会议。关中8市区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环保厅厅长冯振东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省人大环资委主任李三原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最后,冯振东厅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第一时间向各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安排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全国人大高度重视,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十三届人大首次监督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亲自担任组长,副委员长任副组长规格之高前所未有。陕西省是本次执法检查八个重点省之一,这次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是一次亮剑行动,是对标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总书记指示的切实行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会后第一时间向党政一把手汇报今天的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推动解决我省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二是围绕问题清单梳理贯彻落实情况。这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针对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企业36个方面的问题清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紧急通知,分别就对标法律制度、对标责任、对标重点、对标问题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区)环保局要逐条梳理,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自查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近三年大气质量未达标的问题要把原因找清说透,积极做好备案待查工作。相关厅局要把大气污染防治法履职情况做好单项自查书面报告。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配合保障工作近两年我省大气质量纵向比较有较大改观,但横向相比在全国成绩严重滞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和执法检查要触及案例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配合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