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增辽宁、福建、广东三省试点限额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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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政策法规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日前,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启动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海域中国对虾、福建省厦漳海域梭子蟹、广东省珠江口白贝限额捕捞试点工作,这是继2017年浙江、山东两省开展限额捕捞试点后新增的三个试点地区。

至此,国务院批准印发的《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的试点省已全部启动该项工作。

通知指出,组织开展海洋渔业资源限额捕捞试点,是对中央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具体贯彻落实,也是提升海洋渔业管理能力、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控制制度的重要措施。三省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渔业企业和渔民宣传限额捕捞的相关政策,明确限额捕捞和分配制度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的限额捕捞管理氛围,确保限额捕捞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三省渔业主管部门要把限额捕捞试点作为推动本省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加强各相关部门联系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在政策引导、投入支持、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等方面制定配套措施。要以限额捕捞试点为契机,积极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推进渔船法人化管理,改革基层管理模式,引导管理重心下沉。要始终把握改革导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加强调研,密切跟踪,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开展研究,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则,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