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严控围填海实施方案,此前曾因虚假整改案例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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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曾被官方通报存在虚假整改案例的辽宁省,已于近日正式出台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具体实施方案。

据《辽宁日报》11月27日报道,“为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严格管控围填海,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全面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扎实推进海洋强省和美丽海洋建设,近日,省政府出台《辽宁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目前,辽宁省政府官网已公布了上述成文于11月15日的《方案》。该《方案》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严控新增围填海、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而就在上述《方案》公布的两个月前,濒临渤海、黄海的辽宁省曾因一起违法围填海问题虚假整改案例而被全国通报。

“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9月18日通报称,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违法将39.6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绥中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此,辽宁省整改方案明确,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研究修改规划方案,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2018年6月,辽宁省上报整改情况称,绥中县已暂停规划执行,佳兆业、宏跃酒店等违规围填海项目已按要求停建。

但2018年7月检查发现,佳兆业秦汉商业街和宏跃酒店项目持续顶风违法建设,其中佳兆业秦汉商业街项目于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破土动工,至2018年7月基本建成,已具备营业条件;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项目主体建筑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外墙施工。葫芦岛市及绥中县督察整改敷衍应对,得过且过;辽宁省审核把关不严,上报情况严重失实。

11月21日,《人民日报》进一步披露了当地通过编造假文件欺瞒上级政府的细节。

据《人民日报》报道称,为应对上级检查,今年3月30日,绥中县向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佳兆业地产(绥中)有限公司、绥中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宏跃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海域情况的报告》,谎称该县政府于2017年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沿海围填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的通知。

随后,绥中县政府又临时编造《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绥政发[2017]49号),声称“县及新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占用海域的项目正在办理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未供地的项目停止供地”。

目前,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包括绥中县时任县长在内的23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对此,辽宁在上述《方案》中就“严控新增围填海”这一任务明确提出,除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2017年之前已安排但未核减的围填海计划指标不再执行。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围填海,对未经批准的新增围填海,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责令恢复海域原状,依法从重处罚,监管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方案》还指出,沿海各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出的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围填海项目,渤海海域的原则上不受理,黄海海域的由市政府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按程序报批。

而针对“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该《方案》强调,全面查明全省实际填海、围海情况,重点查明违法违规围填海和围而不填、填而不用情况。认真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编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并确定本地区年度处置目标。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事实上,辽宁此次印发《方案》,也正是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工作的体现。

今年7月底,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由于长期以来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为此,《通知》要求,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立长效机制,以切实提高滨海湿地保护水平,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

8月初,为贯彻落实《通知》,自然资源部在京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会议要求,将贯彻落实《通知》作为今明两年海洋管理的重大工作,尽快提出落实《通知》精神的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严字当头,将严管严控围填海的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