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7项重点任务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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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控制,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省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河北省提出实施7项重点任务。

全面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加快推进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今年6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和成果集成。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数据上报、分析评价,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2020年,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实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措施。

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各市、县(市、区)政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减量使用化肥农药,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全省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依法取缔。

强化涉重金属污染整治。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020年底前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以上。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土地。

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率基本达到100%;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市粪便处理设施;石家庄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动雄安新区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石家庄市栾城区、辛集市省级先行区建设。到2020年,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