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略有上升 《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7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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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7年)》(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较上年度略有上升,但仍处于发展阶段,沪市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略高于深市。

为什么要推动上市公司披露环境责任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日前,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刘青松在《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7年)》发布会上说。

报告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委托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制作,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发布。报告课题组成员、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刘学之介绍,2017年,沪深两市857家上市公司公布了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相比2016年增加了47家,占上市公司总量的24.59%;披露总体平均分为33.57,整体略有提升,达到二星级水平;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共计77家企业发布了相关报告,沪市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略高于深市。

刘学之介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排名前十的企业是:恒邦股份、格林美、复兴制药、宏达股份、贵糖股份、科伦药业、民丰特纸、景兴纸业、广州发展、京东方A。

报告显示,采矿业整体环境信息公开评分最高。公共环保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运输仓储业及建筑业等7个行业得分高于平均水平。第一、二产业企业的披露得分整体高于第三产业。

报告建议,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引导更多企业采用统一标准发布环境信息;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鼓励教学科研机构发挥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借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良好社会实践,倡导更多企业及时公开相关环境责任信息;鼓励企业利用多样化的新媒体信息披露方式,充分展示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水平;鼓励各类投资机构加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权重,以市场化手段促进企业环境责任履行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