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距离小区仅20米,到底错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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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江苏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启动改扩建,最近的场馆离凤凰山庄小区仅20多米。“离得这么近几乎就是无缝对接”,凤凰山庄小区居民表示,除了气味、噪声扰民之外,野生动物还可能携带病毒,存在向居民传播的风险,这次的新冠疫情让他们更为紧张。

  动物园离该小区只有20米,居民关于卫生、安全的担忧可以理解,不过就此事来看,这种争议局面并不是动物园方造成的。

  据报道,该小区2011年才开始建设,2013年交付,而动物园在1998年就建成开放,时间明显在先。并且在周边开始规划建设该小区时,动物园还做了两项工作:第一,在房子销售阶段挂出横幅,提醒购房者动物扰民问题;第二,将气味较大的食草动物进行了转移。

  动物园的提醒和退让,于情于理已经做得不错了。小区居民表示,希望动物园能够有500米的退让距离。其依据是《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以上。

  但这次是在原址上改扩建,项目的审批都是合理合法的,而且500米安全距离的限定,针对的也是畜禽养殖场,不是动物园,像现在很多城市的商场中,都有小型的室内动物园。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便遵守500米的退让距离,那么考虑到动物园建设在先,该退让的也是后来规划的小区。

  所以,该小区居民的诉求,从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角度讲,是站不住脚的。他们声称自己“成为不合理规划的牺牲品”,但仍有问题在于,为何当初不顾提醒执意在此购房?

  要知道,当时的开发商曾打出“和红山动物园只隔一堵墙,站在家里就可以赏美景”的宣传口号,所以,不排除一些购房者,当初正是看中了毗邻动物园的附加价值才下手,只不过在长期居住后,发现存在扰民等问题。

  如果动物园尽到了提醒义务,且遵守法规和流程,那么居民购房选择失误,后果当然只能是自己承担。不能因为动物园是机构,受影响的居民是个人,就抱着谁弱谁有理的逻辑。这跟购房者在房屋降价后找开发商维权一样,在信息透明的前提下,对风险该有基本预判。

  当然,后果自担的前提是信息透明。目前关于此事还缺少详细调查,不过在小区居民和动物园之外,开发商是不可忽视的环节。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看,作为销售者,它有完整告知动物园对小区影响的义务。现在居民对动物园的卫生、安全等问题有怨念,那么当初开发商卖房时,对负面影响是否有所隐瞒?紧挨动物园规划建设时,有没有考虑到后续争议?类似问题如果存在,甚至涉及到虚假宣传,那么小区居民更应该质疑的对象不是动物园,而是开发商,让开发商对损失进行补偿。

  当然就算是开发商没错,因为居民诉求站不住脚,而放任争议不管,也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它只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所以围绕分歧,还是需要相互协商,拿出让各方满意的解决方案。而之于动物园方,在卫生、安全等问题上,将工作做足,责任压实,把风险降到最低,同样是必要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