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与恶行只有一线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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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南京江宁一位市民童先生的儿子被狗咬伤,童先生一怒之下童伟把狗摔死,事后他与狗主人达成和解。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摔狗一事却给他全家带来了汹汹辱骂、各种恐吓,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经营和生活,其妻因不堪其扰割腕自杀。

一场因狗咬人所引发的案件,没有因为事件双方的和解而终止,反而外溢出这么令人震惊的舆论狂潮。至此,摔狗一事已然突破了双方的本意。目前,童先生一家正常的生活被打扰,经营的饭店无法再运行下去只能转让,正在上学的大儿子也受到了现实威胁。在这场因狗而起的纠纷中,围观者保护动物的爱心与攻击他人的恶行,似乎只有一线之隔。

其实,这起冲突还是围绕着狗和人之间的关系来展开。本来,涉事双方已经在平等且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外界对两者的批评和争论都只是无源之水。然而,正是这种无源之水,引起了舆论狂潮和现实的侵扰。以爱狗的名义,曝光个人信息,进行各种骚扰恐吓,已属非法行为。

在这个失控的过程中,网络做了恶行的助推器,不过其只是工具,真正的恶因是部分“爱狗人士”的非理性思维和做法。

这些年来,围绕着“爱狗”和“狗咬人”产生的争论已经不胜枚举。但不知从何时起,“爱狗主义”借着网络力量,开始从保护发展到“霸护”的边缘。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拉狗货车,在玉林狗肉节期间干扰正常人的生活……对一些人而言,爱狗可以“为所欲为”,不管是合法合规还是违法违规,只要是“爱狗”的做法就可以,甚至是“狗比人重要”。在这样的思维模式下,“爱狗”就偏离了正常的讨论进程,异化成为“人权”和“狗权”之争,进而发展成为网络暴力,再延伸到现实中。

如果说,爱狗属于道德范畴,那么把道德与法律相混淆,并把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已经超越了正当合法的界线,不应得到纵容。爱狗的理念不应当过激,如果爱狗的做法逾越了法律的边界,严重影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会走向人们所期待情况的反面。

对此,相关方当引以为戒。童先生被打乱的生活,被迫关停的店铺,其妻割腕赔命的血腥,都不应该继续上演。如果不制止以牺牲他人合法权益的代价满足一些人借助网络施暴的做法,不仅公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爱狗人士”乃至动物保护本身,也难免会一直处于污名化的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