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线索 提高督察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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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的报告》。会议指出,下一步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善于发现重大环境问题的线索,对于做好督察工作、提高督察效能至关重要。

从党委政府会议纪要中发现线索。

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是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策、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议事平台。调阅相关会议纪要,督察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地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关情况。要善于从各类会议纪要的不同版本、不同议题、原始记录、录音光盘和抄送单位等关键环节,核实工作开展情况及会议纪要真伪,及时发现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不严不实和文件弄虚作假的线索。

从党委政府批复许可中发现线索。

批复文件和行政许可,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落实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具体情况,也是对下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事项的正式答复。《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涉及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追责规定共有25条,其中涉及决策方面的条款有4条。督察人员可逐一调阅重点关注问题的相关批复文件和行政许可,了解行政许可是否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预审环节、批复文件是否违反“三线一单”要求和党委政府决策是否科学等情况,从中获取地方党委政府决策不当的线索。

从领导干部个人批示中发现线索。

领导同志个人批示是各级领导干部正常开展工作和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手段。批示原文常见于相关文件、报纸和内参上,领导做出批示后,机关办公厅(室)一般会将批示内容以抄告单的方式正式下发有关单位办理落实。督察人员调阅领导同志批示,可直接了解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作要求。要善于从领导批示意见、签批抄告单位、部门落实情况等环节,查找地方环保工作推动不力、重点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深层次原因,这是发现少数领导履职不到位线索的重要途径。

从政府部门请示报告中发现线索。

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中向上级呈报的请示报告,囊括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调阅请示报告时,应同步调阅上、下级机关的收发文单,以证明双方确已发出和收到相关文件。督察人员可通过查阅环保督察整改、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各类规划报批、地方政策制定等重点工作的请示报告,了解政府部门重大工作请示内容、党委政府久拖不决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各级各类审计报告反映的环境问题等情况,从中发现地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线索。如某单位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开展项目建设,呈请当地政府支持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督察人员可根据请示,进一步查证自然保护区内项目违规建设和地方政府乱作为等线索。

从党委政府招商引资中发现线索。

招商引资是地方党委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地方违规引进建设项目的重要平台。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做好招商引资服务保障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干扰、破坏环境执法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土政策,既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又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督察人员应善于在招商引资涉及到的政策法规、项目建设和监管过程中,了解干扰环境执法的“土政策”、违规引进项目的“始作俑者”、企业长期违法的“保护伞”等问题,发现地方履职错位、缺位、越位或乱作为的线索。

从重大项目推进建设中发现线索。

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工业生产、旅游发展等多个领域,包括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将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和完成情况作为衡量经济建设发展快慢和取得成效的重要指标。督察人员应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关注重大项目的规划定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情况,超越法律保护、违规摘牌复建等情况,进而查找地方违法行政、督察不力、违规摘牌和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线索。

从产业园区建设管理中发现线索。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项目聚集的重要载体,也是部分区域集中污染、环境问题易发高发的敏感区域。督察人员在调查产业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时,应善于从园区规划、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园区环境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深入了解周边环境质量、规划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监管责任、群众信访投诉等方面的情况,从而查找政府有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违规审批、监管不力和履职不到位的线索。

从排污单位现场督察中发现线索。

督察人员对排污单位开展现场督察时,应针对企业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企业环境管理情况、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等,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了解企业长期环境违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整改工作“一刀切”等情况,进而获取企业环境违法背后隐藏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长期失察等线索。

从人民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线索。

党中央、国务院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督察人员可以从进驻督察期间群众海量信访投诉中,重点了解重复举报投诉、整改问题举报、实名举报信访的办理情况,辅之以必要的现场督察、环境监测、暗查暗访和投诉回访,从而发现大量有价值的环境问题和生态破坏线索,进而找到地方应付督察、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线索。

从工作调研明察暗访中发现线索。

督察组进驻督察前,督察人员要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提前到被督察地区开展前期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工作调研、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初步摸清地方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党政履职情况。在此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地方环保部门的支持配合,精心组织策划,多听多看多问,善于暗查暗访,获取进驻督察和“回头看”必须的督察方向和敏感线索。

从各类开发利用规划中发现线索。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专业发展规划,是引领地方发展的科学蓝图,也是各地开发建设的依据。督察人员要善于从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部分规划中,了解各类规划是否开展规划环评、是否触碰生态红线、是否逾越建设边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是否做到监管到位等情况,从而发现地方党委政府在规划引领、科学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

从地方规委会纪要中发现线索。

市州城乡规划委员会是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和议事决策的主要机构,受政府委托对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制度、规划标准、重大项目进行审议,并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查阅地方规委会会议纪要,了解项目选址情况、项目合规情况、政策制定情况和统筹协调情况,督察人员可以有效发现地方政府违反城市规划、自然保护区、城市湿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擅自进行违法建设和失职渎职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