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公众监督要做好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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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共收到超过上万件群众举报。根据群众举报,督察组及时精准发现了一批涉嫌“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典型案例,推动了一批环境问题的解决。

当前,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最直接、最常用的方式之一就是环境信访投诉。在当前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形势下,离不开公众的有效监督。笔者建议,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公众监督,采取多项举措,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加强宣传教育。一些群众对环境污染还没有充分的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通俗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公众讲清我国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污染程度、污染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不断增强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畅通监督渠道。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不仅涉及企业污染问题,还涉及水土保持、河湖管理、节水节能节地等问题。因此,除了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渠道。同时,要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媒体等公开信访举报途径,为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创造便利条件。

要用好有奖举报。近年来,各地积极建立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有的地方为了激励社会公众的积极性,更是将奖励上限不断上调。比如,某地近日出台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明确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按道理讲,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是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实施后,一些地方“12369”环保热线等接到的环境违法举报并未明显增加。笔者认为,这可能与环境有奖举报办法设计有关。很多地方要求公民实名举报,举报时还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这无疑让很多人对有奖举报存在一定顾虑,担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因此,要注重吸收有奖举报施行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举报办法,让公众在举报环境违法过程中有安全感。

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针对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相关部门要按照“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要切实通过及时调查、处理、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对已经解决的问题,不仅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还要做好定期回访工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针对负面环境舆情,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在第一时间赴现场展开调查、核实、处置、反馈,实现网民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让公众监督成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