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立法保护“城市绿肺” 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内不得擅自采折、采挖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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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政策法规

《江西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民游玩时采挖花草树木,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此条例的实施,是江西省新余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三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将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提供法律保障。

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新余市区西北面,与城区相连,已成为城市后花园和绿色生态屏障,被誉为“城市绿肺”和“天然氧吧”。

根据《江西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森林公园内禁止毁林开荒和采矿、采石、采砂、采土;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树根(蔸)、竹笋、药材等植物;抚育和更新性质以外的林木砍伐;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倾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焚烧香纸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市民在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内出现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经营餐饮活动等12种行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并接受相应的处罚。若游玩时,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树根(兜)、竹笋、药材等植物的,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自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新余市紧紧围绕打造“山水美市”的目标,加快推进生态领域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出台《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新余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江西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