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述职能否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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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据报道,四川省遂宁市创新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市直园区的“一把手”需集中进行半年一次的环保述职,领下各自的环保责任清单,并作出承诺。笔者认为,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是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厘清承担的职能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应让生态环保工作单项述职常态化。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离不开党委政府高位推动,离不开各相关部门主动推进,环保工作绝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一把手”上台述职,既报喜又报忧,针对问题拿出整改清单,拿出兑现承诺的时间表。加上严格的督察和考核跟进,何愁生态环保工作落不到实处?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转变发展观念的一场深刻革命。环保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推动落实也在基层。推进绿色发展,必须层层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摸清、症结找准、责任厘清。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就要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真正让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保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对“三定”方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主动作为,定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环境保护形势,主动查找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拿出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办法;对职能职责有交叉的、边界不清晰的,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好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