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监管执法全过程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部分干部谈全面从严治党

  • 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监管执法全过程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部分干部谈全面从严治党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论坛

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到环境监察局调研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此,环境监察局部分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相关体会文章。本报今日予以刊发,以飨读者。

在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做到自重、自警、自励,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环境监察局制定了《环监局现场执法廉洁自律规定》和《环监局工作接待廉洁自律规定》。这两个规定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对环监局全体人员包括来局挂职锻炼人员提出了廉政方面的具体要求。比如,环监局工作人员与部系统外的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环保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洽谈具体业务工作,原则上应当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必须在办公场所进行洽谈。严格的制度必须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发挥作用。为了督促全局人员牢记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环监局办公室结合职能定位,在做好全局运转保障工作的同时做好监督把关,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细落小落实。 ——史庆敏

在生态环境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组织开展的25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中,既要完成督查任务,又要抓督查工作作风。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提醒。督查前,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督查中,通过工作组微信群,时常推送廉政提示信息;督查后,所有督查人员开展自查。二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环境保护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规范督查巡查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强化督查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廉政不出问题。要求符合条件的督查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三是以案明纪发挥警示作用。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开首起督查人员违反廉政纪律案件查处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在每次督查培训中以案明纪。 ——张辉钊 张大为

近日,生态环境部开展了2018年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一轮专项督查。在专项督查中,环境监察局从警、严、实方面三管齐下,保障专项督查公正廉洁进行。一是警。在督查培训中,开展警示教育,把纪律强调在工作前。环境监察局相关领导向各督查组组长反复强调工作纪律和廉洁要求,并要求组长第一时间组织所有组员签订廉洁守纪承诺书。二是严。在督查过程中,严格把控方向,把问题扼杀在摇篮里。专项督查期间,每日在各微信群滚动发布工作纪律和报销规定。三是实。在督查组织中,采取切实措施,把风险控制在制度中。专项督查采取扁平化管理,由专项办直接对273个督查组进行调度,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 ——肖静

作为纪委委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依照党章赋予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处理好把握大局和履行职责的关系、组织原则和个人意志的关系。二是增强表率意识,发挥纪委委员的示范作用。政治上跟党走,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经济上不伸手,做淡泊名利的表率;工作上争优秀,做勤奋工作的表率。三是做好纪律监督,积极履职尽责。要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要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要实现与反腐倡廉工作的联动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夏祖义

为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落地生效,稽查处从工作方式方法上做好顶层设计,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人情案的发生。一是分类处置,避免难案简办现象。对接到的案件进行综合研判,一般环境问题(案情单一、影响面较小、办理难度小)转交地方环保部门查处,重点环境问题(案情复杂、媒体公众关注度高、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理)派员进行现场核查。二是督促地方快查、快处,减少人情案的滋生。要求重点案件1个月报送、一般舆情事件一周内报送、易引发社会风险的舆情事件当天报送。三是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确保案件不查清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人员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四是严把解除挂牌督办关,实行查核分离、核审分离。 ——刘静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并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排污费改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门和税务部门建立了征管协作机制,必须加强廉政建设。一要把握职能定位。按照环保税征管协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放量核定、超标认定等环节具有发言权,权力意味着责任,也是廉政的风险点,不可轻视。二要规范复核工作。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对复核环节的规范化,从加强廉政建设的角度,考虑既要约束复核的权力,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和空间;也要维护环保的强制性,让绿色税制真正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王玉宏

5月9日起,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行动期间,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是独立督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本次专项行动督查人员的住宿、用餐及租车费用,全部由生态环境部承担。二是廉洁督查。所有督查人员自查均不存在收受财物等违纪行为。三是公开督查。对发现的1308个问题全部及时公开。四是闪电督查。督查问题做到“日清日结日挂”,不给打招呼、说情留下时间和机会。五是比拼督查。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专项行动考核评分细则,对所有督查组工作效能进行科学评估,并全程开展“清废能手”的评比工作。 ——李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