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太湖流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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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类项目是当前江苏省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策的支持。江苏省财政厅7月5日出台的《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明确提出“优先入库”“审慎入库”“不得入库”3种类型,其中优先入库的对象就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今年第二批76个入库项目中有31个环境治理类项目,体现了优先入库的要求。二是入库环境类项目明显增多。2017年共有4批288个入库项目,17.3%是环境治理类的;2018年到目前为止两批共95个项目入库,有41个环境治理类项目,占比43.2%。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开展,今后3年,江苏省会有更多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项目采用PPP模式来推动。

就太湖流域治理来看,基础类和公益类项目仅靠各级政府投资远不能满足建设资金的需求,需要引入社会资本。笔者认为,以下5类领域可以加快推进PPP项目的建设。

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整治和提质增效领域。从6月1日起,江苏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从一级A提高到地表水环境质量准Ⅳ类,大概涉及180多家污水处理厂,还有不少管网需要新建和修复,总资金投入初步估算在200亿元以上。太湖流域有一些地方比如宜兴和武进已经先行一步,将存量和新增量的厂网建设和运维以PPP模式交给社会企业承担。

二是以主要入湖河流为主的小流域治理领域。从2017年到2020年太湖流域大概要实施300多个小流域治理项目,总投资也达200亿元以上。小流域治理是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类型多个行业,目标高、时间短,统筹协调难度较大,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采用PPP模式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点关注领域,可以请专业企业拿出一揽子打包解决方案。这方面已经有成功的案例可循,像南宁的那考河和贵阳的南明河整治。

三是垃圾处理领域,着重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餐厨垃圾处置运营等两个方面。2017年出台的《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对南京、苏州提出要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其他设区市、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从基层实践看,这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这恰恰不是政府的强项。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江苏省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量已达40%左右,但还有大量废弃物亟待有效处理和利用,这需要专业的技术和管理团队提供服务。

四是蓝藻打捞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领域。目前太湖流域沿湖已形成藻水分离能力达6.8万吨/日。蓝藻打捞能力逐年提升,去年达到237万吨,但是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主要还是依靠沿河政府部门组织人力打捞。能否应用PPP模式借助市场的力量提高打捞处置和利用效率值得探索。

五是湖滨湿地建设领域。按照国家总体方案要求,在太湖西岸要建设修复湖滨湿地,投资也很大,地方财政短期内投入有限,能否打造一个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的PPP案例出来,也值得尝试。

在现阶段PPP模式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更需要回归初心,不仅仅是解决资金筹措问题,更多的是要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更需要的是集投融资、技术还有整合和运营服务在一起的综合性环境服务商,以促进政府环境治理更加规范和高效。社会资本要和地方政府一起合作,加快流域治理从传统的包办或采购环境服务方式、从地区行业分割的碎片化管理方式,转变为建立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建设运行管理、明晰的责任和按绩效付费的机制,这样有助于加快推动太湖流域治理的社会共治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