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使力 把普查工作做实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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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标是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国家、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为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和服务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依据。然而,在个别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部署与推进浮在表面,没有深入下去。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庞大系统工程,不排除个别地方是在精心谋划、充分准备,但要正视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比如,有的地方认为污染源普查工作繁重、压力很大,产生了畏难情绪,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有的地方没有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人员流动性大,持续性不足。另外,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普查工作虽然在组织实施和工作经费等方面有制度保障,但地方负责队伍建设,地方财政要分担普查经费。由于各地发展情况不同,一些地方存在人员和经费捉襟见肘的现实问题。

如何避免污染源普查“上热下冷”?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地方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污染源普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部署的重要举措,意义不言而喻。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迎难而上不言退,做好新时代的答卷人。

二是学会借力使力。除了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专项调查等相关资料外,还要借鉴和采纳国家有关经济、农业普查等成果,对接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工作。同时,还要提升社会参与度,增加资金来源。比如,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借助科研人员的力量,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可利用监管数据资源,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此外,一些条件不足、资金困难的地区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经费补助。

三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日常工作要做扎实。要加强普查与日常监管工作的结合,注重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积累、应用,减少重复性工作,增加实战经验,为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