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通报2017年环境状况 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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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2017年昆明市环境状况,发布《2017年度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

昆明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施学东介绍,2017年,昆明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全面落实中央和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抓好环境风险防控,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017年,滇池全湖总体水质类别为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5.1,营养状态为中度富营养,与2016年相比,水质类别保持不变。阳宗海水质类别为Ⅲ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2.7,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2016年相比,水质类别均为Ⅲ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下降4.3%。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自然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全市共有自然(水源林)保护区6个,保护区面积59586.97公顷;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公园面积6801.88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9.14%,主城区新增绿地100公顷,新增公园绿地30公顷,种植乔木10.7株。昆明地区约有野生动物460多种;全市年均气温为16.1℃,年均日照时数为2024小时。

在加强环境监管方面,昆明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约束性和指导性作用,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地下水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纳污坑塘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及砖瓦、煤炭、钢铁、火电、造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滇池流域的环境综合执法力度。2017年,共征收排污费4621万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4件,处罚金额2230.36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