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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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在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时出现的“一刀切”现象,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对第一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之际,生态环境部印发《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并请各中央环保督察组协调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笔者认为,这一警钟切中时弊,既是对一些地方生态环保工作中简单粗暴行为的当头棒喝,也是对环境治理依法行政的积极呼应。

一直以来,有些地方生态环保工作平时不作为、疏于监管,到了督察组入驻时,立马“严”了起来,临时大批关停企业,甚至有些已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转型升级、合法生产、达标排放的企业也被一并停电停产。每家企业都处于产业链的某一个节点上,牵一发而动全身,粗暴临时关停合法生产的企业,不仅让单个企业丧失生产经营的安全感,造成无端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也影响到产业链上下游的若干企业。而且,“一刀切”还会严重影响环境执法监管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由此可见,环保“一刀切”是变相的懒政怠政,不仅回避了问题、掩盖了真相,而且有违公平。待督察组一走,问题就会“死灰复燃”,不仅妨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破坏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也掩盖了本应充分暴露的环境问题,弱化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效果。环保“一刀切”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高级黑”。

禁止环保“一刀切”,必须坚持依法治污。社会治理必须注重合法性,不能简单粗暴执法。治理污染是地方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样是责任,治理污染必须依法执法、精准执法。生态环境部发文禁止环保“一刀切”,旨在将环境问题的整改引入依法依规的途径,通过在顶层制度层面划红线,督促地方依法监管、依法整治,避免矫枉过正。环境治理应着眼治污,而不是把所有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关停;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更大的问题。因此,必须因企施策,对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保障其正常生产;对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保要求的,应当帮助企业整改问题,不应一棍子打死。

禁止环保“一刀切”,必须坚决依法“切一刀”。治理环境问题,必须切掉污染毒瘤,并以此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停产整改;对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企业,应严处重罚、严厉打击;对于布局不合理、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应毫不手软地坚决关闭。

发现环保“一刀切”现象时,要严肃查处,对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亮剑。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问责,以此引导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彻底摒弃环保“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