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保司法部门联合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行动起来,打赢蓝天保卫战 推行“一次执法就是一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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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度,陕西省西安市环保局近日联合司法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让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了解《条例》的内容和各项规定。

“三方主体各司其职,实现大气环境多元共治。”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丁岩林对《条例》进行解读时说。在环境治理领域,政府是属地责任主体,企业是保护环境的责任主体,社会公众是积极参与主体。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防治重点、防治主体、防治措施及防治责任,重点落实了地方政府责任,改变了过去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主要的参与方式就是监督政府和企业并身体力行地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才真正做到了精准治霾。

两部门联合开展了《条例》主要内容和大气污染防治常识的有奖竞答活动,市民可以通过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和“西安环保”微信公众号参与有奖竞答。同时,市民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政策法规”菜单栏“西安政策法规”中查阅学习《条例》。

下一步,他们还将结合省市“铁腕治霾”攻坚举措,深入企业、社区、村镇、学校、机关等开展《条例》宣贯,并在全市人群密集区现场开展有奖问答,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大气污染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册。

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制作大气污染防治新媒体法治宣传作品,运用“以案释法”报纸普法专刊、《法治西安》电视普法栏目、“法治西安”自媒体平台等智慧普法矩阵,对《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全方位营造各界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社会依法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不断加强《条例》普法宣传,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墙等各类法治宣传阵地,积极在法治宣传栏(窗)、户外LED显示屏上,通过“以案释法”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关注度。

在加强《条例》培训方面,采用分级方式进行,组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铁腕治霾网格员、环保专干;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代表等分别开展《条例》宣贯解读培训。重点做好企业负责人的专题学法培训,使企业全面了解并切实承担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法律责任,自觉提高守法意识,全力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在执法法律服务工作中持续深化《条例》普法宣传,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中对《条例》的普及教育,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做到“一次执法就是一次宣传”。

西安市环保局、司法局希望通过对《条例》的大力宣贯,进一步提高各责任主体大气污染防治意识,逐步建立政府负责、单位施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