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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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原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相关要求,省积极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印发《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同时,陕西省环保厅、省水利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认真细致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通过各市、县认真摸排,全省99个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排查出环境问题527个。按地域分:西安84个、宝鸡55个、咸阳29个、铜川149个、渭南11个、延安28个、榆林19个、汉中99个、安康14个、商洛37个、韩城2个;按水源地类别分:市级水源地325个、县级水源地202个;按问题类型分:工业企业问题19家、排污口问题8个、交通穿越问题38处、旅游餐饮问题177家、农业面源污染问题68处、生活面源污染问题75个、其他问题142个。 

针对以上问题,陕西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各级政府水源地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坚持“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详细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保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