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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其中,精准脱贫是保证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举措,为此,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派出驻村扶贫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笔者曾作为扶贫工作队员驻村两年,这期间接触到部分贫困地区环境污染及处理情况。笔者认为,用好驻村扶贫干部,让其参与到贫困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对做好贫困地区污染源普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驻村扶贫干部普遍具有较高的素质,并与当地的群众建立了良好的干群关系,通过帮扶对象精准聚焦、目标任务精准对接、帮扶内容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精准到位、夯实基础强化治理、培育典型示范引领等扶贫措施,不仅对当地的贫困现状及深层次原因有深入调研和思考,同时,对整个贫困地区的污染源分布有所掌握。这些高素质干部经过培训之后,就可以承担起所帮扶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而且,有的驻村扶贫干部本身就是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在职人员,普查经验丰富,可以直接参与工作并进行指导。此外,有的扶贫干部有着很强的环境宣教潜力,可以把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等通俗易懂地讲给贫困户听,更易于群众接受。
其次,驻村扶贫干部可以精准把握生态脆弱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贫困地区的地理分布和生态脆弱区具有高度的耦合性,驻村扶贫干部做好扶贫工作,需要统筹政府、企业、大学生村官、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通过对帮扶地区脱贫攻坚项目的推进,可进一步深化对帮扶地区污染源的认识。同时,驻村干部还承担着产业扶贫,培育、发展和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在更大范围内增收致富的重要使命。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扶贫干部在贫困村产业发展上会更加注重生态扶贫。
第三,驻村扶贫干部参与贫困地区污染源普查可以节约行政资源。贫困地区污染源调查主要集中在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贫困地区往往交通不便、出行困难。越是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越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驻村扶贫干部深入偏远地区脱贫攻坚,把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其中一项工作,既可以推进贫困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普查取得及时、全面、精准的污染源数据,又可以节约贫困地区普查资源。更重要的是,驻村扶贫干部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更加深了对帮扶地区污染现状的认识,加深对生态文明建设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更好落实生态扶贫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