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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已实现全覆盖,省级环保督察也在很多地方全面展开,部分地方已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但少数督察过的地方,仍然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由此,社会上出现一些质疑环保督察的声音,有人甚至认为,虽然追责了很多人,但并没有完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环保督察成效究竟如何?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究竟应该采取什么办法?笔者认为,对于这些问题,应做深入研判,以拨开迷雾,坚定正确的航向。
中央环保督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迄今为止针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的规格最高、最具影响力的督察。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进驻,当地“散乱污”企业相继得到整改甚至关停,一大批累积已久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党政领导干部被追责,很多地方的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实行以来受到的评价。很多地方的省级环保督察也取得很好效果,环保督察的实际效果有目共睹。
然而,由于长期粗放发展,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欠账太多。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解决,不能指望通过一次督察,各种环境问题就会一夜之间消失。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因此,要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还有一场场硬战要打,环保督察仍任重道远。
从总体上看,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正式开展以来,多数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解决了很多突出环境问题。但是,这其中不乏有少数地方平时不作为,督察时乱作为,千方百计应付督察。有的为应对环保督察下达调度令让污染企业暂时停产避风头,有的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对企业进行“一刀切”关停。对于这些行为,必须严加纠正,严肃追责问责,以正视听。
把握历史和现实,思考现象与本质,不难形成这样一个结论:现阶段,环保督察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不二选择,必须坚定环保督察信心不动摇,坚定继续用好这把利器的决心。要完善环保督察的相关制度,推动环保督察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让环保督察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针对一些地方久拖不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展点穴式督察和专项督察。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不怕会议通报,就怕公开曝光的心理,充分利用电视和网络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推动力,确保环保督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