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抽查检查工作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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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上海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抽查检查工作汇报会。上海市普查办主任、市环保局罗海林副局长主持会议。市普查办副主任沈亦龙对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生态环境部普查办主任洪亚雄出席会议并对普查工作进行指导。

汇报指出,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市已按照国家污普办要求,全面完成普查清查工作。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时光辉副市长担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普查办主任罗海林多次带队赴嘉定、青浦、奉贤、松江等区调研普查工作进展。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全市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上下压实责任。污染源普查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责任。上海市政府明确提出要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各区人民政府要督促街镇政府落实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村、居、工业园区的主体责任。同时,上海市创新清查方法。协同开展了普查清查与排污许可证和全面达标计划。此外,推行联络员对接制度,加强对各区普查工作的指导。市普查办还推行联络员“一对一”对接制度,由16名普查工作人员对口16个区,联络员参加各区普查办例会和技术讨论,一方面将国家和上海市的普查要求及时提供给各区普查办,加强普查宣贯;另一方面也便于了解各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解决。上海市结合管理需求,增加了汽修行业的清查工作。各区普查工作也富有特色,杨浦区、黄浦区、静安区等新增餐饮源普查,黄浦区对生活源锅炉进行了全口径清查,并拟对干洗店进行普查。普查阶段上海市将在水污染方面开展镍、锑和抗生素的调查,在大气污染方面开展扬尘、恶臭和活性VOCs的调查,并对颗粒物源谱和VOCs源谱开展本地化测试工作,目前各新增项目已完成普查技术规定的编制,正在征求相关委办局及各区普查办意见。

上海市还强化了质量控制,制定了“七步工作法”。主要工作包括:第一步:组建队伍,核查准备;第二步:梳理底库,比对反馈;第三步:地图定位,总体把控;第四步:划定区域,重点查漏;第五步:现场三问,“扫街”拍照;第六步:核定三率,印发通报;第七步:督促整改,衔接管理。

洪亚雄同志听取了清查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阅了清查工作资料,对上海市清查工作业务熟识、领导重视、机制完善、全面落实责任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全市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洪亚雄同志强调,污染源普查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领导应高度重视,普查领导小组要协力做好牵头工作,加强工作协调,推进各区全面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用好第三方力量,加强宣传与培训,清查是普查的关键环节,各级普查机构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把工作做细做实,为普查工作进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