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禁令之后监管还需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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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了禁止公职人员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就餐游泳的通知,通知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规定了严厉具体的处罚和处理办法。当地主要媒体称,这是信阳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史上最严的禁令”。

笔者首先为信阳市出台的最严禁令点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兹事体大,出台禁令,表明了当地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但是笔者又认为,要真正保护好南湾水库这个信阳人民的大水缸,仅仅出台一纸最严禁令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还在于如何通过日后最严的监管确保禁令的各项内容能够长久得到贯彻落实。

笔者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并非杞人忧天,而是过去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由于监管不力甚至缺位,从而导致政府的一些“令箭”最终沦为“鸡毛”的事例实在不少。其实,问题的严重性绝不仅仅在于禁令内容本身的不落实,而是已出台的各项法规条例权威性、严肃性的丧失,以及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

总而言之,污染饮用水水源地各类违法行为能否禁得住,绝不仅仅在于有没有最严的禁令,而在于有没有最严的监管。要保证令出必行、禁出必止的效果,我们的工作就不能满足、更不能停留在出台一两份文件上,而必须把功夫下在经常性的严格监管上。因为出台一份文件只是一时之举,真正监管好才是保护好一湖清水的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