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加开的会议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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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正在举行,专题聚焦大气污染防治。

熟悉全国人大会议章程的人不难看出,这次会议召开得不寻常:召开时间不寻常、议题不寻常。

这是一次“临时加开”的会议。根据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相对固定,一般在双月的下旬召开。如有特殊需要,也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

梳理显示,上一届全国大常委会,5年间也不过加开过两次,分别为2016年9月、2018年1月加开常委会会议,专门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有关问题,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等。

可见,临时加开的常委会会议处理的都是重大议题。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关键,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组建不到半年时间内,就临时加开了这次特别的会议,距离6月22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仅相隔了17天。拿出两天的时间聚焦蓝天保卫战,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作出了一个重大判断,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三期叠加”的形势。在这一时期,打赢蓝天保卫战,面临重大机遇,同时面临不少挑战。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方面,有着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有利于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根据会议议程,这次会议的内容之一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对症下药,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从栗战书委员长的报告中我们注意到,虽然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实施中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强、法律责任不落实等。

事实上,大气污染防治一直就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之一。 自今年5月启动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以来,执法检查组两个月内已召开了三次全体会议研究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组分别赴8个省区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其中,栗战书委员长和多位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这些措施充分发挥了人大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提供了坚强保障。

除了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本次会议还将审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草案。这一安排充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可以预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开这次会议,专题聚焦蓝天保卫战,必将带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深入参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