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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2017年下半年,省环保厅联合公安等部门联手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6个月来,共检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3330个,立案处罚2807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59起、按日计罚案件22起、限产停产案件172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22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9起,取缔关闭小散乱污企业406家,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问题突出的违法排污企业受到严惩。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我省大气、水和生态环境保持全优,环境质量领先全国。生态高颜值如何守护?近年来,我省环保执法部门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方式,与公安等部门先后开展多次“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探索出环境监管执法“福建样板”,受到环保部肯定。
“以往环保执法各自为政,常常顾此失彼。如今环保公安携手办案,可以防止证据灭失,责任认定更明确,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省环境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率先建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各地环保、公安部门协同作战,采取跨界联动、刑事抓捕、并案侦办等方式,合力查处隐蔽性强、伪装性高以及涉及共犯、串案的违法企业。
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直奔现场、直接排查……“清水蓝天”行动中,执法人员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不分昼夜、不分晴天雨天、不分工作日节假日,采取错时执法模式,灵活运用“分区划片、集中摸排”“重点蹲守”“杀回马枪”“顺藤摸瓜”等方式,让污染企业无处遁形。
“这辈子,再也不敢排污了!”因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超3吨,松溪县一非法废铅酸蓄电池拆解厂老板在“清水蓝天”行动中被查处并移送公安刑事拘留后忏悔道。“藏得这么深还是被发现了。原以为只是罚款了事,没想到还要面临牢狱之灾,以后再也不敢有侥幸心理了。”厦门市后溪镇前进村一非法电镀作坊老板被查后懊悔不已。
联动机制成效明显,让污染企业主受到极大震慑,也警醒着其他企业。为强化执法规范性,我省已全面实施案件分级审查制度,推行案件经办和审核人员责任制,通过交叉评审与集中评查,对全省案卷开展随机抽查评比并通报,就部分疑难异议案件进行会商。同时,25个省级督导工作小组轮流进驻各市、县(区),指导驻地环保部门查办重大案件,协助摸排案件案源信息,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