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违法车企指向意义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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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近日针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处以罚没款3800多万元的处罚。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环保部门首次针对机动车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众所周知,机动车尾气排放尤其是载重柴油汽车的排放,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十分明显。以北京为例,目前全市重型柴油车数量仅占比为4%左右,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和90%以上。

  还有估算表明,一台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00辆左右家用小轿车排放量,可见柴油车的排放强度有多大。如果在源头上就出现问题,再与油品、路况等因素叠加,排放量更为惊人。

  当前,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过程中,绝大部分处罚是针对柴油车车主的,一些车主有疑问,不知道为什么买车时告诉其可以达标,但实际运行中还是超标。这说明一个问题,即有的车企在玩猫腻,大肆作假,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车主和广大群众都是受害者。

  环境保护部此次处罚,笔者认为意义重大。

  第一,指向意义明显。此次严格处罚违法车企,即明确地告诉那些仍有此类违法行为或者有此打算从中牟利的车企,这条路行不通,环保部门会依法坚决严惩这种违法行为。

  第二,是环保部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举措。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看,严惩造假车企是环保部门贯彻中央精神的积极举措,有利于推动车企转型,乃至实现行业洗牌。

  第三,显示了法律的威慑力。此次对两家违法企业处以3800多万元的罚没款,充分展现了环保法律法规不是软豆腐,而是铁齿铜牙,只要违法,就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