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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书记庄绪亮,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主任王桥,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首席专家高吉喜出席发布会。崔书红介绍了2010-2015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绿盾2018”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刘友宾首先通报了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环评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进展及部分城市上半年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情况。他说,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截至目前,23个司局级机构设置已基本就绪,主要负责同志已经到位。同时,已制定“三定”规定细化方案,正在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备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生态环境部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截至目前,已审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5个,平均时限30个工作日左右。鞍山、四平、哈尔滨、昆明4个地市第一季度和上半年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问题比较突出,齐齐哈尔、唐山、沧州、七台河、通辽、德阳、黔东南、玉溪等8个地市第二季度水质变差。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开展滚动调度管理,按季度发布达标滞后城市名单,督促有关地区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水环境质量好转。
崔书红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调查评估是生态环境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开展的一项重大生态国情调查评估工作,以“摸清现状,发现变化,揭示问题,提出对策”为总体目标,综合评估并分析了全国和重点区域生态状况时空变化及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市和宁夏等15省份已经完成并公开发布了生态保护红线,山西等其他16省份划定方案也已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将于近期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国务院批准。“绿盾2018”专项行动是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延续和深化,重点包括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查处自然保护区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日前,12个“绿盾2018”联合巡查组对31个省(区、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批示要求进行整治的自然保护区(地)、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媒体曝光或审计通报的自然保护区等进行了全覆盖,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在回应记者提出的全国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的结论和意义时,崔书红表示,全国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本质上是对全国生态状况的“问诊把脉”,找“病因”开“药方”。根据我国三次调查评估结果来看,自2000年以来,我国生态状况总体好转,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和改善趋势更加明显。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推动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关于如何判断生态状况的好坏问题,庄绪亮说,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首先是确定评估的基础框架,包括生态系统格局、质量、服务、问题和胁迫五个方面,并基于这个框架制定基础规程,统一技术方法,随后从生态系统构成与分布、生态系统质量、生态系统服务、生态问题等四个方面开展评估,得出结论。他表示,用感官判断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同一事物得到的结论可能大相径庭,还是要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判定。
有记者问到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和长江经济带区域的生态状况,王桥说,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都是国家战略,调查评估发现,两个区域城镇面积持续扩大,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任务艰巨。具体来看,京津冀地区水资源量短缺,河流断流和湿地萎缩依旧突出,长江经济带中下游自然岸线开发强度大,滨岸带生态风险较大。
针对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之间关系的问题,高吉喜表示,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更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保护对象更全面,管理更严格,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维护和提升生态功能具有更强的作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增加了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涵盖了所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其他保护地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并将珍稀濒危动植物都纳入了保护范围。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是否更有针对性的问题时,刘友宾表示,今年攻坚行动方案将重点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作为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更加强调科学施策、精准调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要求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加严要求,对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通过差别化错峰生产,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