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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很多监测数据,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出具。但是,它们的资质如何,检测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准确?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江苏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环保厅还会同省质监局,对部分环境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从目前的检查结果来看,对监测数据分析操作不规范是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项目监测未完全按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操作,省级抽查的22家检测机构都存在这一问题。
采取多种方式严查违规违法检测行为
据悉,专项检查从5月开始,将持续到12月,检查对象包括江苏全省的环境检测机构,检查方式包括机构自查、“双随机”原则抽查、明察暗访、飞行检查等。
“本次检查主要分为两个层面,先是各设区市环保局、质监局组织本辖区内环境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编写自查报告,汇总后上报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备案。各市环保局、质监局还要对相关机构进行抽查,并上报抽查机构,督促整改。然后是省级抽查,省环保厅、省质监局根据各市检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环境检测机构进行抽查,严查违规违法检测行为。”江苏省环保厅监测处副调研员吴天马介绍说。
从记者拿到的自查表来看,内容详尽,共有25项,生态环保部门和质监部门各司其职。“相关机构是否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保证所有检测设备都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这由质监部门重点检查。生态环境部门着重以检验检测过程为重点,检查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操作的规范性,并重点查处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江苏省质监局认证处副处长汤彪告诉记者。
5月~6月期间,江苏13个设区市共311家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了检测质量自查自纠。
6月19日~22日,江苏省环保厅会同省质监局按照“双随机”的原则,对22家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各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记录报告、质量体系、技术能力、量值溯源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操作不规范、数据存缺陷、质控不到位问题突出
从省级抽查的结果来看,问题较多,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变更、备案不及时,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方法标准等未及时变更、报备;检测项目或方法超范围,分析项目超资质认定范围或分析方法超适用范围;数据溯源上存在缺陷,数据逻辑关系不合理、谱图缺失、样品超期分析,部分机构电子版和纸质版方法依据不一致,原始记录数据与仪器记录数据不一致等;分包管理实施不全面,分包较为随意,缺少相关信息;资源配备不足、不规范,前处理设备、标准物质等的数量与检测工作不相适应;分析操作不规范,项目监测未完全按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操作;质控措施不到位,质控手段缺乏,仪器设备的使用、样品管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审、管评未落实到位,内审、管评参与人数少,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
“除了分析操作不规范这一突出问题之外,数据溯源上存在缺陷和质控措施不到位这两项问题也比较严重,问题单位分别占抽查单位的90.9%和86.4%。比如南京联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一份报告中,有两位工作人员去采集非甲总烃样品,他们在A点采样,进行了记录签名,同一时间,记录显示他们还在B点进行了采样,这样的操作在逻辑上是不合理的,显然有一处记录并不是他们做的。”参与本次检查的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胡冠九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像检测项目或者方法超范围,还有分包管理等内容,如果被委托的检测机构不告知客户,由于信息不对等,客户基本很难注意或者知晓。
以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抽查的一份报告为例,其中出具的乙酸乙酯项目数据,没有通过质监局的资质认定,显然超出了其资质认定授予的范围,但公司没有在报告中标明告知委托客户,客户也就无从知晓。
22家检测机构被责令整改和处理
根据本期检查结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江苏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要求南京六合环境监测站等6家检测机构自行整改。责令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检测机构通报后1个月内,改正违规行为,形成整改报告,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改正违规行为,形成整改报告。南京联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检测机构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江苏13个设区市环保局和质监局还将根据此次检查结果,依法对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做出相应处罚,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我们希望各环境检测机构能以此为戒,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认真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吴天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