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源地管理保护 狠抓水生态建设治理 山西省临汾市四项措施确保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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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果,今年,山西省临汾市将以打造生态强市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河流水质提升和水生态建设治理目标,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水质监测,全面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加强水源地管理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扎实深入。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执法。一是完善河长制机制,狠抓河长和巡河员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使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河长巡查制度》规定,与巡河员一起对所管辖河段开展联合巡查,特别是对入河排污口、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河道垃圾、违法采砂等水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认真巡查检查,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二是加强巡河检查队伍建设。县乡两级河长办每月将对巡河员检查记录的完整性、翔实性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对未按规定巡河或巡河不认真、不负责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河员严肃认真履职;加强考核,各县(市、区)将切实保障巡河人员工资发放,每年对巡河员巡查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末位淘汰。三是完善督查执法机制。进一步建立工作督察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凡整改不合格的,将进行约谈问责;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执法,加强水环境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汾河河流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推行水利、住建、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坚决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的水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水质监测,加快治理步伐。一是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管理。各县(市、区)将及时调整监测方案、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快水污染治理。对临汾市入河排污口通过采取敷设截污管网、建设提升泵站、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措施进行整治,确保全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工业企业排放废水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区质量标准。各县还将围绕水污染治理目标,发挥属地治理责任,针对工业排污环保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执法监管,对存在偷排现象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住建部门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于12月底将全部完工,并将很快制订城镇、农村排污口的整治方案,逐步消灭污水直排现象。

全面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一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对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淤积严重且影响人民生命安全的河段进行清淤,同时对违规排污的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整治。二是保持河流生态基流。全面落实市管河流生态基流调度方案,加快推进中部引黄蒲大支线、引沁入浮、禹门口东扩及配套县域供水等清水调引工程,用足黄河沁河水、用好地表水、严控地下水,发挥临汾市“三河连通、水库联调”的水资源配置优势,保障主要河流生态基流量,改善污染较重的汾河及其支流水质。三是加强母亲河保护。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和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工作、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全民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倡导水生态保护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人士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保护母亲河的行动。

加强水源地管理保护。临汾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将全面推进城镇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采取PPP模式实施龙子祠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及临汾市引沁入汾至尧都专线水质提升工程,保障市区饮水安全;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封闭管理和巡查检查,加强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管理,使临汾市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二是加强泉域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龙子祠泉、郭庄泉、霍泉、古堆泉四大泉域执法检查,重点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查处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行为,查处煤矿和非煤矿山越层越界开采行为,查处违法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其他废弃物的行为,查处擅自打井、挖泉、截流引水等行为,努力改善泉域生态环境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