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三大领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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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指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当前,分析乡村生态振兴制约因素产生的原因,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

内因方面,农村生态系统承载能力难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相伴生的废弃物,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功能受到冲击。例如,近年来,在农村消费水平与消费能力提升的同时,部分地区出现盲目消费与过度消费倾向,形成重量不重质的消费观念。由于传统城乡二元体制束缚下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农村区域难以完全消纳生产、生活废弃物,从而导致生态与环境危机。

外因方面,工业文明发展理念与逻辑深刻影响着农村发展路径选择。此外,随着城镇化发展以及外出务工人员的返乡创业,一些地区存在城市污染物向乡村地区转移的问题。

鉴于上述分析,要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统筹农村人居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农村生态系统协调发展,构建传承乡土特质、乡土文化、生态理念的农村发展新载体。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乡村生态振兴,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在理论层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丰富和发展,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思想引领。在实践层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发展中面临的资源约束、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现实难题,致力于破解乡村振兴中的突出矛盾,谋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要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以及“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在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实际工作中。

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自然资源利用、农村生态系统保育协调发展,形成制度安排与环境治理合力。根据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一体两用”与“强体善用”理论,生态是“体”,环境、资源是人出于发展、生存需要对生态系统的两种功用。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需要明确农村生态系统与农村自然资源、农村人居环境之间的体用关系,转变重人居环境整治轻生态系统保育、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轻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的观念,牢固树立农村生态系统的根本性地位,加强农村生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公共服务供给,带动市场、政府、群众多元参与,提高乡村生态振兴的协同治理能力。

构建传承乡土特质、乡土文化、生态理念的农村发展新载体——农村生态聚落体系。建设农村生态聚落体系,不是简单的合村并点,而是在不同类型村庄有机整合的基础上实现村庄生态化集群式组团发展。通过整合集镇和村庄的生态、环境、资源、经济、社会等优势,激发农村生态聚落体系发展的内生动能。建设农村生态聚落体系,既要改变工业文明逻辑下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又要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站位,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