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结束进驻 推动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 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结束进驻 推动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国内新闻

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部署,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组织9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开封、漯河、驻马店、周口、信阳、南阳、洛阳、三门峡、焦作等9个省辖市,开展2018年省委省政府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动了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于11月7日至8日结束进驻督察任务。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实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探本溯源、边督边改、重在督政、开门督察,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

进驻督察中,各督察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走访、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直面问题,推动边督边改,督察组陆续梳理曝光18个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发挥了督察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九督察组组长张维宁带领督察人员,对焦作市中州碳素厂、沁阳市化工园区和废弃煤炭园、武陟县嘉锐新材料有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污水处理厂、孟州市桑坡皮毛群污水处理厂、孟州市南庄镇垃圾填埋场、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地等处暗访督察,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整改,更精细、更精确、更精准地治理,不断提高环保治理水平。

省政协副主席、第一和第二督察组组长李英杰带领督察人员,对开封马家河、开封市东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封万达食品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市垃圾填埋场、澧河饮用水水源地、临颍县繁城镇尼庄社区养鸡场、舞阳县金大地化工厂、漯河市德隆彩印有限公司等地暗访督察,要求对发现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省政协副主席、第五和第六督察组组长高体健带领督察人员,对信阳市琵琶山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信阳浉河区华仪置业公司、南阳天冠水处理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内乡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湍东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督察,要求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问责,提高环保问题办结质量和效率。

省政协副主席、第三和第四督察组组长周春艳带领督察人员,对驻马店市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泌阳县石材园区、商水县富源明胶有限公司、淮阳县豆门乡上海码头和施楼码头、鹿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扶沟县韭园镇的许亳铁路临时料场、扶沟县三源建设有限公司等地实地督察,要求企业要立行立改,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省政协副主席、第七和第八督察组组长谢玉安带领督察人员,对洛阳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废水直排、洛阳七一路热源厂超标排放、汝阳县瑞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碎工段无除尘设施、新安县正村镇西白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地缓慢、灵宝市黄河湿地违规建设的灵宝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和灵宝市融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问题实地督察,要求抛弃走过场的心态,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截至11月7日,9个督察组共抽查、核查点位累计2239个,其中,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点位716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点位29个。同时,督察组还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4939件,受理有效举报4302件,问询谈话319人,走访相关部门218个,调阅资料8250余份。督察组向被督察地区交办问题4302件,其中已办结2657件,立案处罚56家、罚款210.11万元,立案侦查2件,约谈47人,问责170人。

通过督察整改,触动一批干部铸牢生态文明理念,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员一批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推动一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自信心和满意度,达到了预期效果。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各督察组将陆续进驻第二批被督察城市,整个督察工作将持续一个月,预计于11月下旬结束全部进驻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