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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专项行动部署,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截至11月7日,545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87.3%。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致信尚未完成水源地整治任务的相关省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其高度关注并督促整治。同时,生态环境部继续强化倒排工期、信息公开、技术支撑、信息沟通等9项措施,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倒排工期,立足实际,精准施策,推动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从目前进展情况看,上海、宁夏、湖南、青海等4省份已率先完成水源地环境整治相关任务,并分别建立完善适合本地特色的工作机制。比如,上海研究统筹优化全市产业项目布局,制订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宁夏结合实际,提前谋划,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手册,认真排查,重视反馈,加快划定,立行立改;湖南打出“包片督查”“专家指导”“销号备案”等组合拳,为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提供重要保障;青海把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一项大事要事来抓,群策群力,强力推进。
内蒙古、河北、山东、湖北、辽宁、浙江、西藏、新疆、河南、陕西、福建等11省份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四川、安徽、云南、海南等4省份任务完成率均在85%以上,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
目前,还有12个省份任务完成率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分别为江西、天津、黑龙江、江苏、广东、贵州、吉林、广西、重庆、山西、北京、甘肃,后续工作压力较大。
从各地市完成情况看,在涉及的全国276个地市中,湖南长沙、山东日照等100个地市已全部完成相关整治任务。
一些地市水源地整治工作相对迟缓。甘肃临夏、江西鹰潭、安徽阜阳、新疆阿勒泰、广东河源、江苏扬州等6个地市任务完成率低于50%。
距离今年年底不足60天,余下问题多是一些“硬骨头”,任务仍十分艰巨。在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省份中,5省份剩余问题超过50个,依次是广东(197个)、江苏(73个)、云南(73个)、广西(66个)、江西(65个),占剩余问题总数的60%。
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