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聚焦攻坚·全国环保厅局长论坛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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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中国环境报社、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办的“2018聚焦攻坚·全国环保厅局长论坛”12月15日举办。论坛围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主题,就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等议题,交流了经验,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本报今日摘登部分讨论内容,以飨读者。

广西生态环境“金不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欧波

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这既是自然禀赋,也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同时更饱含着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区各族人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对广西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充分发挥广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同时,也进一步擦亮了广西“生态环境金不换”的招牌。

广西精心制定和充分落实路线图,制定出台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1+14”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广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南流江、九州江、漓江、广西北部湾陆海统筹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危险废物固体废弃物管控工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11月,广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1.2%,晋安海域海水优良点位达到91.5%。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广西的过程中,提出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我们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努力把广西生态优势变成发展的优势,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南宁市荣获2017年美丽山水城市称号,南宁市的那考河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为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题词“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对广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机遇。今后,我们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广西的生态优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由生态资产向生态资本转变,实现生态资源价值增值,努力把广西的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达到“两山”实践基地的标准和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巡视员 周志强

为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专门成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分别设立综合、固体废物、化学品、危废和重金属5个处室。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做好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以生态环境部牵头、海关总署等其他14个部门参加的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联合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联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提前调整第二批和第三批《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截至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为1861万吨,同比减少52.8%。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高发态势。制定《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部署指导各省(区、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部开展打击长江经济带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挂牌督办45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三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编制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会签18个部门和单位,呈送国务院。

四是积极推进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向国务院报送《生态环境部关于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确定把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以此为基础,编制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拟于近期下发。

五是积极推进固废法修订。在向相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固废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相关立法程序要求,已于9月底前报送国务院。

为打好固废领域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近期重点任务是修订好1部法律,完成好2项改革任务,落实好3项行动方案。即积极配合做好固废法修订各项后续工作,力争2019年上半年通过审议;继续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并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筛选和指导工作;聚焦重点,持续推动开展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流域、区域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同时尽快完成“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推动制定出台《“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限塑令”升级版),并稳步推进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温武瑞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依靠制度改革、依靠管理创新。天津市委、市政府单独设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负责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工作。

首先是坚持全民共治,构建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党政领导组织化、制度化。组织成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建立了市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联系点制度、驻区现场督办检查制度。出台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督察方案,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追责情形。

企业责任法治化、内在化。设立“公安驻环保工作组”。在全国率先建立环境执法月通报制度,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导意见。

公众参与多元化、广泛化。设立专门信箱、电话,持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坚持实行责任单位、监管部门、区级政府、驻区督办检查组“四级联签”制度。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其次是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织密法制标准体系,用制度治污染。2013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以及秸秆露天禁烧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发布实施17项地方标准。

健全经济激励政策,促市场化治理。出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月排名通报制度基础上实行“靠后区”补偿“排前区”。

深化“放管服”改革,助高质量发展。出台生态环境领域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无人审批。坚决禁止“一刀切”,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不搞“一律关停”,秋冬季大气治理不搞“一律错峰”,实行生态环保“领跑”,释放不错峰生产、不应急减排等政策红利。

加强管理手段创新,打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源头预防,调整产业结构,集中排查整治2.1万家“散乱污”企业。优化经济布局,着力破解“钢铁围城”和“园区围城”。聚焦污染治理,深化实施控煤、控尘、控车、控工业污染、控新建项目,加快推进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农村污水治理。聚焦过程严管,陆续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等,重点废气、废水企业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聚焦生态保护,先后划定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和生态环保红线,重叠区域执行最严格管控标准。

最后是坚持统分结合,加快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圆满完成垂直管理改革。截至6月底,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通过改革,市级督察力量明显增强,新增5个监察处,行政编制增加25%;基层执法队伍明显壮大,所有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生态环保工作办公室,全市域划分网格并配备专职网格监督员。

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组建。通过改革,强化了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监管职能,整合了发改、国土、水务等部门部分监管职责,实现了“五口归一”,落实了“五个打通”;明晰了部门监管职责,在“三定”方案中明确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落实。

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陈小平

江西作为全国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严守生态环境底线,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大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捍卫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一是创新领导体系,着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省委书记和省长为“双主任”、多位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为副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绿色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10个专业委员会,由对应行业和领域的分管省领导担任第一主任,各有关厅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专业、分领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创新组织体系,着力释放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红利。江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垂直管理改革、流域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同时,深化督察机制形成合力,从9个省直部门抽调17人组成专班,专门负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是创新目标体系,着力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及时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三年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分到设区市,同时,以目标为导向,着力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自然生态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八大标志性战役,实施30个专项行动。

四是创新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照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江西省构建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六大制度体系,形成了全流域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等24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果,形成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框架。

五是创新责任体系,着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省委、省政府决定在22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省直单位“三定”方案中,明确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上收了市县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确保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将全省110个县(市、区)、开发区纳入空气质量考核体系,对PM2.5浓度进行通报排名,倒逼责任落实。

六是建立奖惩体系,着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江西计划从明年开始,从30亿元生态补偿资金中,每年拿出10亿元,设立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省政府计划安排40亿元地方债券,用于支持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省委、省政府在对市、县高质量发展考评中,实行生态环境保护 “一票否决”,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王安德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懂、弄通、做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起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合力攻坚、协同推进。为此,山东提出了“13691”的工作思路。

第一个“1”,就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第二个“3”,就是始终围绕所有污染源达标排放、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生态红线得到保护与生态破坏得到修复3条主线,开展生态环保工作。

第三个“6”,就是落实六大责任,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来的,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一是企业要全面负起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自我监测、自我验收、自我建立台账、自我公开信息的主体责任。二是在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区域环境质量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党委政府必须落实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三是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对生态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四是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业务就要管环保”的责任。五是联合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促进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凝聚全社会共识上积极推动。六是打造平台,吸引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保工作。

第四个“9”,就是九大措施。在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主要是四大举措:实施所有污染源排污许可制;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定期环保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三位一体”监督;持续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实现辖区环境质量达到要求、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好转方面,主要采取5项措施:结合新旧动能转换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新必须压旧、上高必须压低,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经济结构与布局;通过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和清洁能源替代,优化能源结构与布局;通过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和“车、油、路、人”全方位管控,推进汽运向铁运转变,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与布局;通过散煤替代、“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各行各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

最后一个“1”,就是一个目标,即实现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前列这个目标。通过两年的实践,山东“13691”的思路在凝聚力量、统一思想、抓好落实的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让成都“气质”越来越好

四川省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军

近年来,成都市把“铁腕治霾”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7年,优良天数达到235天,5年间优良天数增幅居74个重点城市第一。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聚焦聚力科技治霾,摆脱“先天缺陷”和“后天不足”。加强大气科研重点实验室建设,运用多种手段科学判定工业、机动车、扬尘三大污染源。开展污染源普查,比对逾300万户工商企业数据、逾43万户用电企业数据和逾103万户企业税务数据,编制十一大类逾27万户固定污染源企业动态清单。建立本地化空气质量数值模式系统,7日空气质量预报等级准确率达80%左右,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治标治本推进源头治霾,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清理“散乱污”工业企业14148户,依法关闭11896户,整改规范2188户,调迁入园64户;重点在冶金、化工、造纸、轻工、建材等行业累计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147户。在压减燃煤方面,淘汰或清洁改造889台燃煤锅炉,实现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禁燃区燃煤锅炉“双清零”。在严格控制面源污染方面,中心城区烧烤店全部“碳改电”,强化秸秆焚烧和露天焚烧常态化管控。

三是从严从实强化分类治霾,靶向整治三大污染源。在治污减排方面强化“治停退”管控。研究制定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非电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鼓励重点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将各区(市)县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排查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逾3300家,制定《成都市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南》,推进首批77家重点企业VOCs达标治理。在控车减油方面强化“车油路”管控。在全国首创机动车检验机构积分管理制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标志管理,对汽(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试点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逾7000台,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89.3%。在清洁降尘方面强化“人技治”管控。累计查处违规工地1009个(次)、违规运渣车3.3万辆(次),罚款265万元。建设工地扬尘监控及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信息和监管平台。

四是加速加力推动协作治霾,以共建共治力量打好蓝天保卫战组合拳。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成都经济区秸秆禁烧联防联控和综合利用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冬病夏治”,科学组织实施错峰生产、施工和运输。提前谋划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立成都大气复合污染研究与防控院士(专家)工作站,争取国家机动车污染控制研究中心、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攻关中心尽快在成都建设分中心。积极主动发动全民参与,组织市长面对面等宣传活动。

聚力治污攻坚惠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韦好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治水建城为民”的城市建设工作主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着力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南宁市委、市政府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和执纪追责,构建明责、确责、考核和问责的“四位一体”生态环境责任体系。先后印发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考评管理办法等,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今年9月印发《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生态环保督察考核工作机制。

二是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通过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狠抓城市扬尘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等措施,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3年-2017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17%,今年1月-11月,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4%。全力以赴打响绿水保卫战,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截至11月26日,47个环境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全力以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为抓手,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733个。

三是着力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成立了市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移送案件等强力手段,构筑环境守法高压线。2015年以来,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逾2000件,处罚金额9153万元。

四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等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遥感监测等手段,实现对污染源的快速发现识别和处置。利用监测技术手段,精准锁定扬尘防治重点区域。建立扬尘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建筑材料等污染源的全过程监督。

五是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用水安全、扬尘治理等多个行业领域联合行动,形成联防联控常态。市环保、城管、城乡建委等部门每年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企业工厂等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预警。

六是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通过电视问政、曝光台等方式主动曝光突出问题,督促问题整改。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途径,制定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