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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们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查处教育下,已充分认识到非法买卖穿山甲给这一物种带来的致命性打击,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在此我们表示真诚悔罪,自愿依法接受刑事处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特此登报向社会公众表示诚挚的歉意。”
上述这段文字是江苏省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21名涉案人日前在省级媒体上刊登的公开道歉。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将21名被告人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21名被告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资源破坏补偿费用。
目前,21位被告人已经交齐了88万元的资源破坏补偿费。案件的刑事部分仍在审理中。
■案件回放
顺藤摸瓜抓到供货主
2018年4月,常州市金坛警方接到林业部门移交的举报线索,在金坛城区一家饭店内,可以吃到穿山甲做成的菜,价格高达上万元,饭店老板还对到店用餐的客人表示,货源稳定,要想吃穿山甲的话,提前预约就可以。
金坛警方接到报警后,展开了暗中调查,发现除了这家被举报的饭店外,金坛还有好几家饭店也都有穿山甲卖,而这些穿山甲都来自于溧阳的一家水产批发店。水产店位于溧阳戴埠的农贸市场里,店主是50多岁的迟某夫妇,他们表面上做着水产生意,暗地里贩卖各种野生动物,其中就有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还曾被溧阳警方处理过。
经过警方调查,迟某夫妻从上海的卖家手里进货。这些穿山甲通过物流货车被送到溧阳,然后再送往金坛、宜兴等地的一些私房菜馆。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后,金坛警方摸清了穿山甲买卖的非法链条。警方组织了50多名警力,分赴溧阳和上海,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统一收网,抓获21名嫌疑人,依法扣押穿山甲活体7只、冻体39只,穿山甲鳞片若干,穿山甲制品两袋。
经查,2018年4月~6月,袁某、杜某等21人明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每只6000元~两万元不等的价格,从广东、深圳、上海等地收购,出售至溧阳、金坛等地的饭店供顾客食用。
在非法交易的过程中,为了让穿山甲增重多卖点钱,这些贩卖穿山甲的人向穿山甲的体内灌水、面粉团和石头等。此案查处没收的7只活体穿山甲虽然当时被解救了出来,但是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健康状况极差,被送往野生动物园救助后,最终还是在两个月中陆续死亡。
穿山甲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评估为极度濒危物种,由于物种较为原始,对生态系统依赖大、体温较低且体温调节能力差、先天免疫基因缺乏、容易得病等原因,很难人工圈养。
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及其制品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此案被移送至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就积极开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查核实和分析论证工作。
■多方评估
最终确定赔偿标准
据警方调查,一只活的穿山甲最初以8000多元的价格出售至上海的杜某手中,杜某再以一只9000元的价格卖给溧阳的迟某,迟某则是再加2000元,以11000元左右的价格转售至其他饭店的店主手里,就这样,一只穿山甲到客人的餐桌上差不多要经过6次转手,而最终的价格高达两万元。每一个中间商都能从中获得1000多元至三五千元不等的利润。
提起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如何论证,如何确定诉讼请求、赔偿标准……一个个问题摆在眼前,目前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无疑增加了办案难度。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一次次开展案例研讨,明确证据标准和补证方向,还专门找了专家出具咨询意见。
参加了此次公益诉讼的检察官邹慧娟说,仅穿山甲的赔偿标准这一项,检察官就讨论了很久,还专门找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穿山甲专家组成员出具专家咨询意见。
专家提出,根据相关规定,涉案穿山甲极度濒危,任何捕杀行为都能够导致种群结构崩溃,影响繁衍。穿山甲被猎杀,会导致所在区域的白蚁种群密度上升,加重对当地森林的危害,影响生态环境。
专家认为,从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等多方面进行评估,一只穿山甲一生创造的资源价值为51万元。今年1月,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诉前公告、层报审批等环节后,正式向法院对袁某、杜某等21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21名被告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按照每只穿山甲8万元的标准承担总计88万元的资源破坏补偿费,同时承担专家咨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