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颁奖典礼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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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全国政协副主席沈跃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出席典礼并为获奖者颁奖。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在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5个方面共评选出22个获奖单位(个人),其中淳安县人民政府、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个人)获得本届中华环境奖,荣成市人民政府等18个单位(个人)获得了中华环境优秀奖。
  中华环境奖设立于2000年,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的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
  自2000年设立以来,中华环境奖已走过二十三年,共表彰了237个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事迹突出、具有时代感和广泛代表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引领风尚,助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牢牢守住美丽中国安全底线,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转载自: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