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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规范中国商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国商品学会团标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集问题
1.学会在此郑重声明从未授权、亦从未以任何名义或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除专家费(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专家费标准)之外的任何高额立项费、参编费、署名费、排名费等其他不合理名目高额费用。
2.以声称与学会存在合作关系,收取所有费用将与学会分成为由进行收费的。
3.其他严重侵害学会声誉及会员、会员单位权益的违规乃至违法行为。
二、线索提交方式
社会各界、各会员、会员单位如发现上述涉嫌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提倡实名举报,尽量提供被举报主体名称、违规事实、时间、合同票据、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
电话举报:拨打010-65802161;
邮箱举报:13121217612@163.com;
三、有关说明
1.任何会员、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均有权对进行举报,我会将会为举报人保密,并对收到的线索严肃核查处置;
2.举报线索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3.对查证属实问题,我会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的,学会将毫不犹豫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坚决维护行业秩序。
四、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