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南、贵州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 四川、云南、贵州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国内新闻

1.jpg

近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在重庆召开工作会议,启动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政策,到2020年,中央财政拟安排180亿元促进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

受四川省政府主要领导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小平代表四川省与云南、贵州签订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决定四川、贵州、云南三省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作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政策实施后的首个在长江流域多个省份间开展的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中央财政资金将给予重点支持。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赵英民指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由总体设计图变为具体施工图的具体途径,要充分认识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暨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性。赵英民强调,要狠抓落实,强化生态保护补偿的基础能力保障,不断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将生态保护补偿纳入环保督察内容,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的固定化和稳定化。

下一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政策,合力推动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尽快实施,不断深化试点内容,并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更好完成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