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流域湿地建设要注重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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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视下,洱海保护治理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去年,洱海与白洋淀、丹江口被列为“新三湖”,洱海水污染防治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受到了各方关注。2017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开展了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洱海水质明显改善。

湿地建设作为洱海流域水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期。如何更好地进行洱海流域湿地建设、发挥湿地的生态功能,是目前洱海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对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明确洱海流域湿地定位。

明确定位是建设湿地、发挥湿地生态功能的重要步骤。在湿地建设和运行中,一些地方存在定位不清的问题。笔者认为,在湿地建设过程中,应该把发挥湿地的生态功能作为首要目标,旅游观光功能则要让位于生态功能。要根据湿地的建设区域,将湿地定位进一步深化。比如,下关城区、海东新城等经济发展区与环洱海农业生产区、旅游景区等发展方向不同,要根据不同区域类型,对湿地建设进行更为清晰的定位,从而满足洱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的需要。

其次,要因地制宜开展湿地建设工作。

对于海东新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开发区,湿地建设应重视工业生产污水排放处理、湿地具体选址等,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因素,探索科学有效的湿地建设方案,从而能够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发挥湿地生态功能。对于下关城区等居民数量较多的区域,湿地选址和建设应该更多地考虑湿地与居民生活之间的互动关系。在喜洲古镇、双廊古镇等旅游资源密集、旅游人口众多的旅游开发区内,湿地建设则要更多地考虑生态效益和旅游效益的结合,在不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同时,充分考虑湿地的承载能力。

第三,要实现湿地科学化管理与运行。

一方面,要建设专业的湿地管理队伍。湿地往往在发挥生态功能的时候还要发挥旅游观光、科普教育等附属功能,所以不仅需要政府层面加强统筹管理,还需要生态环保、旅游管理、教育科普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发挥出专业优势。对于这方面的优秀人才,要加强培养和培训,共同推动湿地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另一方面,要重视对湿地系统的维护。湿地作为一种复杂的生态系统,具有脆弱性和整体性的特点。人工湿地作为一种非自然条件下形成的湿地,其生态系统相比自然湿地更为脆弱,这就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湿地进行维护。同时,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我们密切关注湿地生态系统的各个环节,实现湿地生态系统良性运转。

第四,要充分吸收滇池湿地建设的有益成果。

滇池与洱海同样作为云南省有名的高原湖泊,有着相似的污染历程和自然地理条件。在洱海流域湿地建设中要积极汲取滇池流域湿地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并且结合自身的特殊区位因素,开展湿地建设各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