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生态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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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

福建省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打造美丽中国“福建样板”,福建生态环境部门更应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作为派驻生态环境部门的纪检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央纪委以及驻部纪检组、省纪委的决策部署,督促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于履行监督专责,突出主业、稳中求进,强化监督执纪,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第一,涵养政治生态是基础。纪检工作政治性很强,根本目的是严肃党的纪律,落实“两个维护”,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此,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坚持政治统领,把维护生态环境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为首要任务,抓实抓到位。

要督促党组和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和执纪“前哨”的作用,在组织落实、维护纪律上下功夫,打通“最后一公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争做生态环保铁军标杆,争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模范,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

要坚持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要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掌握“森林”与“树木”状况。注意做好干部提任及评先评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把关,对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不适合人选予以坚决否决。加强信访核查和纪律审查,及时“治病树、扶歪树、拔烂树”,让“树木”蓬勃生长,让“森林”充满生机。

第二,强化监督执纪是关键。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形成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的格局。

要在加强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按照“治未病”的要求,前移监督关口,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状况,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要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要在规范权力运行上下功夫。根据“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等调整变化,梳理细化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风险点实施动态管理,强化防控措施,创新方法强化监督。

要在强化专项督查上下功夫。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抓本级、带系统”及系统上下联动的要求,协调督促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依职责分工明确任务、依时序进度抓紧落实、依实施情况问效追责。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过程扎实、工作务实、结果真实,以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

第三,持续正风肃纪是保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严格监督执纪,又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要严格依规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核查,深入开展纪律审查,准确把握执纪标准和政策规定,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

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重要节点,重点抓、严格管,既严肃查处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超额发放绩效工资、违规公务接待等老问题,又密切关注作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查处其他隐形变异的涉风违纪问题。

要严明纪律,促进作风建设。严厉整治“为官不为”,严明纪律、分类处置,属于不抓不管及效能问题的,依规追责问责;构成违纪的,立案审查;在环境监管执法中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