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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环境执法队伍,但目前环境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有的执法人员基础功底不扎实,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有的执法人员大局观树得不牢,本位思想抬头;有的执法人员检查方式方法呆板,影响了执法效果。为此,笔者认为,在环境执法方面需要大胆创新,采取三个结合方式和手段,才能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一是在职培训与轮岗学习相结合,夯实执法基础。要对执法人员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聘请有关领导、专家授课,重点讲解环境行政处罚程序、环境执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案件调查的内容和步骤、行政处罚文书案卷制作标准等,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克服随意性。通过开展外出考察参观学习活动,创造机会吸收和借鉴先进的环境监管方式和执法理念,交流开展执法经验。通过现场执法经验交流,用身边的骨干和“能人”现身说法,增强现场环境执法技能和执法本领。通过开展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活动,比如贵港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对7名科级干部和两名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轮岗,打牢扎实的执法基础。
二是联合执法与交叉执法相结合,增强大局意识。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生态环境部抽调各地环境执法人员,在京津冀地区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活动,对基层生态环保部门来说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因此,地市一级生态环保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克服办案困难,特别是碰到重大案件,要主动邀请省环境监察总队与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办案;县级办案中出现困难,市环境监察支队要主动参与案件调查。同时,还要与市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地打击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开展交叉执法活动,抽调辖区执法人员,在辖区内的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执法人员交叉互检,锻炼队伍、减少执法阻力,增强配合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是定时检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提高执法效果。有的执法人员不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比如不会利用微信群、无人机拍摄、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来发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因此,要打破传统的思维观念,创新执法模式,采取晨查、夜查、节假日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错时检查方式,通过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击整治“打游击”现象。要打破常规,全年至少有一个季度将全市所有的环境执法人员、所有的污染企业捆绑在一起,开展一次大的双随机抽查,打破区域限制,开展环境执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排放超标的企业,要实行更严格的监管措施,通过定时与错时检查,打击企业的侥幸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