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等召开党组(委)会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助推污染防治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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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证监会等分别召开党组(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并提出了符合各自部门实际、具有各自系统特色的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

最高法:自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5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觉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和海事审判,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促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推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举措,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

要深入调研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司法需求,密切跟踪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资源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司法政策,筛选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司法服务保障制度供给,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检:全面发力严惩环境违法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5月21日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综合考虑、全面发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既要惩治直接破坏环境的普通刑事犯罪,也要惩治破坏环境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其他腐败犯罪。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涉黑犯罪的时候,对这些犯罪给环境保护造成的危害,必须深挖严查,与有关部门一起下大气力制裁并减轻损害。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典型案件及时通报,警示潜在环境违法犯罪。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严惩放纵、包庇环境违法犯罪等行为,对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

会议要求,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在党委领导下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等行为及时提出公益诉讼,促进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损害典型案件。

自然资源部:协同打好攻坚战

5月21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会议强调,自然资源系统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大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责任,创新谋划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作出部署:一是要对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自然资源状况科学分类,准确掌握;二是要从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角度,创新谋划工作思路;三是从科学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各类权属关系变化、空间用途转换、重点区域管控等方面做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四是对各类开发活动制定标准,防止新的破坏,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研究开展政策解读

5月21日上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中心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马建堂主持传达学习。

会议强调,中心作为新型高端智库,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用其统领中心研究咨询工作。

会议要求,中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按照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讲话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中心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组织重大问题研究,发挥好中央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要主动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宣传交流,发挥好政策宣传解读的重要平台作用。

证监会:加强系统谋划主动作为

5月21日上午,证监会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同日下午,在证监会党委召开的全系统党委书记会议上,又就学习贯彻大会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加强系统谋划,主动作为。

一是要把深刻领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系统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继续落实好与原环境保护部签署的《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研究建立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制度,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在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审核中,要进一步加大对环保问题的重点关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做大。四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债券相关制度政策,扩大绿色公司债券试点,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建立信用评级监管制度。五是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等商品期货新品种,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助力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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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组织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

本报5月22日北京讯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今日指挥开展了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第三轮集中行动。这是近年来海关开展的最大规模打击“洋垃圾”走私集中行动。

早晨6时,在总署统一指挥下,广东分署以及天津、大连、沈阳等25个直属海关,出动警力1291人,分成行动小组212个,在北京等17个省(区、市)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同时对重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对涉案公司场所开展搜查,对涉嫌走私进境的固体废物存放场所及加工窝点进行查缉,一举打掉涉嫌走私犯罪团伙39个。

截至9时,已查获废矿渣、废五金等各类走私废物13.7万吨,查证走私废塑料、废矿渣、废五金共60.65万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37名,获取了大批走私证据,查扣、冻结了大量非法资金。

此次涉案走私矿渣初步判定为国外冶炼后的残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被国家禁止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