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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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打造生态环保铁军,除了生态环保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付出更多努力,还需要组织上给予更多保障和鼓励。在一些基层地区,党委政府在督促生态环保干部履职尽责方面,将目光聚焦在反向惩处上,对正向激励的关注程度仍不够。而《意见》的出台,让那些敢于在污染面前较真碰硬的干部感到振奋,也让那些勇于探索创新的干部吃了定心丸。地方各相关部门应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当前,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需要基层干部积极进行探索创新。而在创新过程中,结果与预期难免会出现偏差,甚至造成失误。如果仅仅简单地追究干部责任,容易催生“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消极避祸心态。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容错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开来。”对于在改革中未达到预期效果、出现瑕疵,但未损害生态环境利益等情形的,要秉持宽容、支持、帮助等态度。

二是完善相关激励制度。《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因此,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评功评奖、干部选拔等机制。奖励要坚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对于创新治污举措、取得明显生态环境效益的,或者查处涉刑重大环境案件、在重大环境管理活动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年度评优或干部任用方面重点考虑、优先考虑,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让“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挖掘和宣传生态环境领域的先进典型,以此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

三是指明问题的同时也要肯定成效。各地经济发展、地理条件、环境容量不同,环境质量改善的幅度也不一致。因此,党委政府要正确看待生态环保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对已有的成效进行肯定。特别是对于攻坚克难实现既定目标的,要予以奖励,以此激励干部迎难而上、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