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试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统保 共选取16类高风险行业企业,鼓励其他类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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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政策法规

江苏省宿迁市日前选取16类企业,试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统保。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强化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促进污染防治和定责理赔,宿迁选取在16类企业中试行,鼓励其他类企业参保。

据了解,此次选取的16类企业重点在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热电、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贮存等企业,化工、印染、电镀、造纸、制药、酿造、食品加工、橡胶制品加工等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噁英排放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开展投保。

同时,通过比选委托专业保险经纪顾问机构,协助环保部门制定统保方案,帮助企业办理投保手续,监督保险机构执行合同,并为投保人提供风险咨询、代办事故索赔等事宜。并经过政府采购公开竞争确定4家共保体,按份额承保。

为落实此项工作,宿迁市由环保部门、共保体、保险经纪机构联合成立工作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风险管理培训,发布风险管理信息,并联合设立赔偿处理中心和事项鉴定委员会处理具体业务。

另外,制定保险机构服务考核细则,对考核不合格且不能限期改正的,给予调减份额、不予退还保证金甚至取消承保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