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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环保部等部门发布紧急措施扎紧进口“洋垃圾”的袋口,禁止进口包括塑料在内的24种“洋垃圾”。这一举措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已经收到了显著的效果——2017年12月,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我国进口固体废物总量为183万吨,比8月份进口量374万吨减少51%以上。
2018年1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环保部获悉,近日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一步提高了进口固体废物的环保标准。
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进口固体废物约4658万吨,主要进口废物类别分别是废纸、废塑料、废五金类,占到了88.9%。按照现行环控标准中夹杂物含量要求估算,以上三类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的总量近60万吨。环保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国在固体废物的进口管理方面,未来会进一步加严。
11项环控标准全面加严
据了解,现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共有13项(GB16487.1~GB16487.13- 2005),分别包括骨废料、冶炼渣、木、木制品废料、废纸或纸板、废纤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五金电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废塑料、废汽车压件,各标准控制的重点是夹杂物和放射性污染。
现行环控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2005年第一次修订。多年来,标准的实施对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防范进口废物及其夹杂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构建和维护固体废物进口的正常贸易秩序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进口固体废物带来的环境风险凸显,现行环控标准控制要求已无法适应和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进口废物目录最新调整情况,本次修订标准涵盖了目前所有许可进口固体废物的11项标准;同时废止2009年已明确禁止进口的骨废料、2017年年底禁止进口的废纤维相关的2项标准。因而,此次修订实际为11项标准。
此次标准修订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包括:对进口废物的放射性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控制、加严非危险性废物的夹杂物指标、控制废物自身品质、增加检验原则等。
具体来看,新标准保留了2005年标准中的放射性控制要求,并且增加了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的要求;明确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的废物种类以及经过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和标准鉴别的危险废物,控制要求统一定为0.01%;除废塑料、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标准中一般夹杂物指标维持不变外,将废有色金属标准中一般夹杂物控制指标调为1.0%,其他标准中一般夹杂物限值要求调为0.5%。
同时,修订标准适当对废物自身品质加以考虑,例如,废纸标准中严格限制混入被焚烧或部分焚烧的废纸以及被灭火剂污染的废纸,废有色金属和废钢铁2项标准中对含有的粉末物质比例进行控制,进口废五金电器中可回收利用金属的含量由不低于废五金电器总重量的60%提高到80%等;除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标准外,其他10项标准在检验部分均增加一条检验原则性要求。
三类进口废物占“大头”
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称,据统计,2013年以来,海关缉私部门查获以伪报、夹藏等方式走私洋垃圾案件338起,查证涉案废物125万吨。2016年进口固体废物约4658万吨,主要进口废物类别分别是废纸、废塑料、废五金类,占到了88.9%。按照现行环控标准中夹杂物含量要求估算,以上三类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的总量近60万吨,而且基本都是需要无害化处置的不可利用废物,严重挤占了我国有限的环境容量,其处理处置也严重威胁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
大量不合格固体废物、走私进口废物案例表明,进口废物不但导致环境污染风险日益严峻,而且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风险,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有必要制定从严的环境保护标准加以管控。
一位做资源回收的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近年来,我国在进口固体废物上的政策一直都是收紧的趋势。
2017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分行业分种类制定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的时间表,分批分类调整进口管理目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大幅减少进口种类和数量。要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发展循环经济。
2017年7月,环保部介绍,2017年底之前,中国将紧急禁止生活来源废塑料、钒渣、未经分拣的废纸和废纺织原料等4类24种固体废物入境。
对于在固废进口政策上的收紧,上述资源回收的业内人士认为,对我国中远期的固体废物回收市场发展是利好的,但是短期内看对于长期依赖进口的部分国内市场是有影响的。
为此,一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未来是对禁止洋垃圾进口的力度越来越大,2017年以来进口标准和进口数量己经严格控制,市场己经对此标准有所适应,国外也早己清楚,受影响的主要是从事进口的企业。
2018年1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环保部获悉,近日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一步提高了进口固体废物的环保标准。
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进口固体废物约4658万吨,主要进口废物类别分别是废纸、废塑料、废五金类,占到了88.9%。按照现行环控标准中夹杂物含量要求估算,以上三类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的总量近60万吨。环保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国在固体废物的进口管理方面,未来会进一步加严。
11项环控标准全面加严
据了解,现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共有13项(GB16487.1~GB16487.13- 2005),分别包括骨废料、冶炼渣、木、木制品废料、废纸或纸板、废纤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五金电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废塑料、废汽车压件,各标准控制的重点是夹杂物和放射性污染。
现行环控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2005年第一次修订。多年来,标准的实施对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防范进口废物及其夹杂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构建和维护固体废物进口的正常贸易秩序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进口固体废物带来的环境风险凸显,现行环控标准控制要求已无法适应和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进口废物目录最新调整情况,本次修订标准涵盖了目前所有许可进口固体废物的11项标准;同时废止2009年已明确禁止进口的骨废料、2017年年底禁止进口的废纤维相关的2项标准。因而,此次修订实际为11项标准。
此次标准修订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包括:对进口废物的放射性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控制、加严非危险性废物的夹杂物指标、控制废物自身品质、增加检验原则等。
具体来看,新标准保留了2005年标准中的放射性控制要求,并且增加了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的要求;明确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的废物种类以及经过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和标准鉴别的危险废物,控制要求统一定为0.01%;除废塑料、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标准中一般夹杂物指标维持不变外,将废有色金属标准中一般夹杂物控制指标调为1.0%,其他标准中一般夹杂物限值要求调为0.5%。
同时,修订标准适当对废物自身品质加以考虑,例如,废纸标准中严格限制混入被焚烧或部分焚烧的废纸以及被灭火剂污染的废纸,废有色金属和废钢铁2项标准中对含有的粉末物质比例进行控制,进口废五金电器中可回收利用金属的含量由不低于废五金电器总重量的60%提高到80%等;除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标准外,其他10项标准在检验部分均增加一条检验原则性要求。
三类进口废物占“大头”
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称,据统计,2013年以来,海关缉私部门查获以伪报、夹藏等方式走私洋垃圾案件338起,查证涉案废物125万吨。2016年进口固体废物约4658万吨,主要进口废物类别分别是废纸、废塑料、废五金类,占到了88.9%。按照现行环控标准中夹杂物含量要求估算,以上三类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的总量近60万吨,而且基本都是需要无害化处置的不可利用废物,严重挤占了我国有限的环境容量,其处理处置也严重威胁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
大量不合格固体废物、走私进口废物案例表明,进口废物不但导致环境污染风险日益严峻,而且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风险,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有必要制定从严的环境保护标准加以管控。
一位做资源回收的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近年来,我国在进口固体废物上的政策一直都是收紧的趋势。
2017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分行业分种类制定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的时间表,分批分类调整进口管理目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大幅减少进口种类和数量。要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发展循环经济。
2017年7月,环保部介绍,2017年底之前,中国将紧急禁止生活来源废塑料、钒渣、未经分拣的废纸和废纺织原料等4类24种固体废物入境。
对于在固废进口政策上的收紧,上述资源回收的业内人士认为,对我国中远期的固体废物回收市场发展是利好的,但是短期内看对于长期依赖进口的部分国内市场是有影响的。
为此,一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未来是对禁止洋垃圾进口的力度越来越大,2017年以来进口标准和进口数量己经严格控制,市场己经对此标准有所适应,国外也早己清楚,受影响的主要是从事进口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