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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甘肃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度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第一考核组于2018年1月12日-14日对兰州市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了抽查,并前往永登县、西固区、榆中县、城关区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煤质管控站、相关企业等11个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对照省上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计划,兰州市省定环保目标各项任务圆满完成。2017年兰州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分别为1.23万吨、0.94万吨、0.8万吨、0.1万吨,较2015年分别下降17.69%、11.68%、8.5%、9.09%,均完成省定目标。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68.9%;PM10、PM2.5两项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平均值分别为111μg/m3、49μg/m3,达到省定目标;SO2、NO2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平均值分别为20μg/m3、57μg/m3。国控空气自动站联网率100%。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检测各季度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均达到考核要求。黄河兰州段各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达标率100%。全市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质自动站联网率和有效率均达到考核要求。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兰州市2017年度的环保工作,并在反馈时指出: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能够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一反三、“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快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环境管理等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靶向定位、精准治污思路清晰,科技治污成效明显。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兰州市政府要求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组指示要求,针对省政府环保目标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措施、整改到位,认真统筹谋划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打赢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