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板子打在自己的身上,才感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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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的不断深入,被督察各省在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有对百姓投诉视而不见的。例如,湖北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当地群众陆续向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三级环保部门举报该区域恶臭扰民问题337次,群众反映特别强烈。吉林省辽源市仙人河多年来沿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混排入河问题突出,加之河道淤泥、垃圾长期未予清理,黑臭问题不断加剧,对此沿岸群众反映强烈。

有对违法企业放任纵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例如,湖南省岳阳市在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企业无视水系保护要求,违法填湖既成事实后,将违法填出的地块划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对违规土地进行了合法确认,放任松杨湖被步步蚕食。

更有明知故犯的。安徽省安庆市政府违反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保护区自批准建立或调整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以及“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由其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环境保护部和相关部门备案”的要求,在短短一年半时间里,3次发文调整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且均未正式经上级部门批准。

看似问题千差万别,但从根本上说,其根源是相同的——一些地方、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没有厘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为了发展经济,不惜牺牲百姓利益,忽视百姓呼声;为了发展经济,不惜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为了发展经济,不惜违法调整规划、减少保护区面积。而从第二批“回头看”被曝光的问题来看,超过50%的违法问题与地方扭曲的发展观、政绩观有关。可见,这类问题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为何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而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做法仍大行其道?

这一方面是思维惯性使然。一些领导干部疏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埋头在以GDP为中心的跑道上奋力前行,殊不知,如今比赛已经换了方向,跑得越快,离正确的道路越远。

笔者在此提醒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要始终算清两笔账。

一是政治账。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体现。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忽视生态环境保护,放任环境违法行为,不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就会受到严肃追责。甘肃省三个副省级干部因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被问责;陕西秦岭北麓西安段违建别墅所涉200责任人均被问责就是前车之鉴。环境问责,没有禁区。不管职位高低、人数多寡,所涉人员,均要为其失职行为付出代价。

二是经济账。从长远来看,环境保护工作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可以起到优化、引导作用。环境保护可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环境污染带来的环境代价和社会代价。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

另一方面是侥幸心理作祟。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认为督察组只在地方呆一个月,没时间也没精力深挖细查。于是,想通过“敷衍整改”“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来应付。督察真的可以应付过去吗?从督察“回头看”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这是不存在的。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曝光了一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例如,江苏省泰州市政府没有将泰兴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违法倾倒污泥问题纳入整改方案,泰州及泰兴两级政府对督察整改敷衍塞责,对堆存污泥不闻不问;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对小冶炼企业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各有关部门现场检查走过场、走形式,有检查无监管,发现问题不了了之……督察组坚持发现问题,随时跟进,及时曝光,目的就是促进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保责任,着力推进问题的整改。

在这里,笔者奉劝只追求GDP增长的地方领导干部,尽早迷途知返,别等问责的板子打在自己的身上,才感到疼。